土地增值税计算方法举例

写范文发表于:2018-09-12 17:28:29

土地增值税计算方法举例

标签:房产土地增值税开发费用建筑安装工程费房地产开发成本财经分类:会计实务一、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

(一)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为30%(二)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的部分税率为40%(三)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50%(四)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60%二、计算土地增值税税额,具体公式如下:

(一)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30%(二)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100%的: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40%-扣除项目金额×5%

(三)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200%的: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50%-扣除项目金额×15%

(四)增值额超过200%的: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60%-扣除项目金额×35%公式中的5%、15%、35%为速算扣除系数。

三、扣除项目

(一)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是指纳税人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和按国家统一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

(二)房地产开发成本,是指纳税人房地产开发项目实际发生的成本,包括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开发间接费用。

1、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包括土地征用费、耕地占用税、劳动力安置费及有关地上、地下附着物拆迁补偿的净支出、安置动迁用房支出等。

2、前期工程费,包括规划、设计、项目可行*研究和水文、地质、勘察、测绘、“三通一平”等支出。

3、建筑安装工程费,是指以出包方式支付给承包单位的建筑安装工程费,以自营方式发生的建筑安装工程费。

4、基础设施费,包括开发小区内道路、供水、供电、供气、排污、排洪、通讯、照明、环卫、绿化等工程发生的支出。

5、公共配套设施费,包括不能有偿转让的开发小区内公共配套设施发生的支出。

6、开发间接费用,是指直接组织、管理开发项目发生的费用,包括*、职工福利费、折旧费、修理费、办公费、水电费、劳动保护费、周转房摊销等。

(三)房地产开发费用,是指与房地产开发项目有关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凡能够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并提供金融机构*的,允许据实扣除,但最高不能超过按商业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按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和按规定计算的房地产开发成本两项金额之和的,,以内计算扣除。

凡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或不能提供金融机构*的,房地产开发费用按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和按规定计算的房地产开发成本两项金额之和的,,,以内计算扣除。

上述计算扣除的具体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四)评估价格,是指在转让已使用的房屋及建筑物时,由*批准设立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重置成本价乘以成新度折扣率后的价格。评估价格须经当地税务机关确认。(五)税金,是指在转让房地产时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因转让房地产

交纳的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也可视同税金予以扣除。

(六)加计,,,的扣除,根据条例第六条(五)项规定,对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可按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和按规定计算的房地产开发成本两项金额之和,加计,,,的扣除。

[例]某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一个房地产开发项目已经竣工结算,此项目已缴纳土地出让金300万元,获得土地使用权后,立即开始开发此项目,建成10,000平米的普通标准住宅,以每平方米4,000元价格全部出售,开发土地、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为每平米1,500元,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账面房地产开发费用为200万元。已经缴纳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印花税170万元,请问如何缴纳土地增值税。

第一步,计算商品房销售收入

4,000×10,000=4,000万

第二步,计算扣除项目金额

1、购买土地使用权费用:300万元

2、开发土地、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1,500元×10,000平方米,1,500万元

3、房地产开发费用:

因为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房地产开发费用扣除限额为:(300,1500)×10,,180万元,应按照180万元作为房地产开发费用扣除。

4、计算加计扣除:(300,1500)×20,,1800×20,,360万元

5、税金:170万元

扣除项目金额,300,1,500,180,360,170,2,510万元

第三步,计算增值额

增值额,商品房销售收入,扣除项目金额合计

,4,000,2,510,1,490万元

第四步,确定增值率

增值率,1,490,2,510×100,,59.36,

增值率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100,

第五步,计算土地增值税税额

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40,,扣除项目金额×5,

,1,490×40,,2,510×5,

,596,125.50

,470.50万元

 

第2篇:土地增值税的计算方法

计算土地增值税的公式为:应纳土地增值税=增值额×税率

1、公式中的“增值额”为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减除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

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货*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

计算增值额的扣除项目:

(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2)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

(3)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费用,或者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

(4)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

(5)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

2、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

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为3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的部分,税率为4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5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60%。

上面所列四级超率累进税率,每级“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比例,均包括本比例数。

纳税人计算土地增值税时,也可用下列简便算法:

计算土地增值税税额,可按增值额乘以适用的税率减去扣除项目金额乘以速算扣除系数的简便方法计算,具体公式如下:

(一)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

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30%

(二)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100%的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40%-扣除项目金额×5%

(三)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200%的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50%-扣除项目金额×15%

(四)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

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60%-扣除项目金额×35%

公式中的5%,15%,35%为速算扣除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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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篇:土地增值税税暂行条例

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对土地增值税做了什么样的规定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关于土地增值税税暂行条例,欢迎大家阅读借鉴!

中华*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一条为了规范土地,房地产市场交易秩序,合理调节土地增值收益,维护国家权益,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以下简称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依照本条例缴纳土地增值税。

 

第三条土地增值税按照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和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税率计算征收。

第四条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减除本条例第六条规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为增值额。

第五条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货*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

第六条计算增值额的扣除项目:

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二)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

(三)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费用,或者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

(四)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

(五)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

第七条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

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为3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的部分,税率为4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5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60%。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一)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

(二)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

第九条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房地产评估价格计算征收:

(一)隐瞒、虚报房地产成交价格的;

(二)提供扣除项目金额不实的;

(三)转让房地产的成交价格低于房地产评估价格,又无正当理由的。

第十条纳税人应自转让房地产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向房地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税务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土地增值税。

第十一条土地增值税由税务机关征收。土地管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应当向税务机关提供有关资料,并协助税务机关依法征收土地增值税。

第十二条纳税人未按照本条例缴纳土地增值税的,土地管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不得办理有关的权属变更手续。

第十三条土地增值税的征收管理,依据《中华*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本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本条例由财政部负责解释,实施细则由财政部制定。

第十五条本条例自1994年1月1日起施行。各地区的土地增值费征收办法,与本条例相抵触的,同时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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