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增值税普通*纳税税率

写范文发表于:2017-03-21 18:15:09

*国税增值税普通*纳税税率

(2013年12月)

一、增值税税率(应税销售额):3%;

二、个人所得税(*金额)(地税代收):①商业:1%;

②交通运输业:1.5%;

③加工、修理、修配:2%;

④家具、印刷:1.5%;

⑤其他行业:1.5%

三、城市维护建设税(增值税额):5%;

四、教育费附加(增值税额):3%;

五、甘肃省教育附加(增值税额):2%;

六、甘肃省价格调节基金(增值税额):1%;

七、印花税(*金额):①租赁、仓储、保管合同:1‰;

②货运加工承揽合同:0.5‰;

③购销合同:0.3‰

例如:*10000元加工、修理、修配*,需缴纳:①增值税291.26元、②个人所得税100元、③城市维护建设税14.56元、④教育费附加8.74元、⑤甘肃省教育附加5.83元、⑥甘肃省价格调节基金2.91元、⑦印花税5元。合计428.30元.综合税率约为4.28%

 

第2篇:增值税税率表

      如题,求增值税税率表

我国各行业的税负率是不同的,一般税负率过低往往会引起税务局的关注,税负率一般可以掌握在不低于1%(商业企业1.5%左右)范围内,图片中的内容包含具体的2014年最新的各行业税负率表,请大家参考。

我国各行业的税负率是不同的,一般税负率过低往往会引起税务局的关注,税负率一般可以掌握在不低于1%(商业企业1.5%左右)范围内,图片中的内容包含具体的2014年最新的各行业税负率表,请大家参考。

 

第3篇:「纳税筹划」增值税税率简并纳税人如何应对

从今年7月1日起,将增值税税率由四档减至17%、11%和6%三档,取消13%这一档税率;将农产品、天然气等增值税税率从13%降至11%。同时,对农产品深加工企业购入农产品维持原扣除力度不变,避免因进项抵扣减少而增加税负。下面是yjbys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关于增值税税率简并纳税人如何应对的知识,欢迎阅读。

税率下降是否减税分析

从整体分析,增值税税负,不取决于前面环节税率,而取决于最后环节税率。因此,当最后环节税率不变,前面环节税率降低,不能实现减税;当最后环节税率下降,前面环节税率不变、下降或上升,均可实现减税。增值税从13%降为11%,是否减税,如下表所示。

序列

前面环节税率

最后环节税率

是否减税

1

13%降为11%

17%

2

13%降为11%

11%

3

13%降为11%

6%

4

17%

13%降为11%

5

13%降为11%

13%降为11%

6

11%

13%降为11%

7

6%

13%降为11%

购进农产品增减税分析

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税负如何变化?如果抵扣率从13%降为11%,则税负增加;如果抵扣率13%不变,或者均不抵扣,则税负不变。如下表所示。

序列

销售农产品

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

增减税

1

免税

抵扣率13%不变

不变

2

免税

抵扣率从13%降为11%

增税

3

免税

均不抵扣

不变

4

征收率3%

抵扣率13%不变

不变

5

征收率3%

抵扣率从13%降为11%

增税

6

征收率3%

均不抵扣

不变

7

税率从13%降为11%

抵扣率从13%降为11%

不变

增值税税率简并的纳税筹划

自2017年7月1日起,增值税税率从13%降为11%,纳税人应如何应对?

1.销售原税率为13%的货物,当下游采用一般计税方法,允许抵扣进项税额,由于不是最后环节,不能实现减税。这种情况,只要不含税金额维持不变即可。比如*公司销售给乙公司,7月1日之前,不含税价10万元,税额1.3万元;7月1日后,不含税价仍为10万元,税额1.1万元。这样*公司收入不变,乙公司成本不变。

2.销售原税率13%的货物,当下游是消费者个人,或者下游采用简易计税方法,不允许抵扣进项税额,则属于最后环节(或者视同最后环节),能够实现减税。这种情况,应将7月1日之前的销售尽量推迟到7月1日之后实现,将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从7月1日之前推迟到7月1日之后。如何实现呢?一是尽量在7月1日之后发出货物、收取款项并开具*;二是在7月1日之前发出货物的,应在7月1日之后收取款项并开具*;三是在7月1日之前预收货款的,应在7月1日之后发出货物并开具*。

3.一般纳税人属农产品深加工企业购进农产品,销售方为农业生产者免税,或者销售方为农产品批发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为3%,购进方仍按13%抵扣,则税负不变。这种情况,应按原有模式进行,无须采取特别措施。

4.一般纳税人不属农产品深加工企业购进农产品,销售方为农业生产者免税,或者销售方为农产品批发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为3%,如果购进方抵扣率从13%降为11%,则税负增加。这种情况,应将7月1日之后的购进尽量提前到7月1日之前实现,将抵扣进项税额时间从7月1日之后提前到7月1日之前。如何实现呢?一是尽量在7月1日之前取得货物、支付款项并取得*;二是在7月1日之前取得货物并取得*;三是在7月1日之前支付款项并取得*。

5.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销售方为农产品批发商,免增值税,购进方不得抵扣,则税负不变。这种情况,应按原有模式进行,无须采取特别措施。

6.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销售方为农产品批发一般纳税人,税率从13%降为11%,如果购进方抵扣率也从13%降为11%,则税负不变。这种情况,只要不含税金额维持不变即可,这样销售方收入不变,购进方成本不变。

7.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农产品,销售方为农业生产者免税,或者销售方为农产品批发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为3%,购进方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则税负不变。这种情况,应按原有模式进行,无须采取特别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