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登记证遗失如何办理补证

写范文发表于:2023-05-18 13:26:14

遗失税务登记证件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遗失补证,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要求,核实所需资料后,予以办理。下面是yjbys小编为大家带来的税务登记证遗失如何办理补证的知识,欢迎阅读。

一事项描述

本指南适用于遗失税务登记证件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遗失补证,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要求,核实所需资料后,予以办理。

二设定依据

《中华*共和国实施细则》第二十条:

纳税人应当将税务登记证件正本在其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办公场所公开悬挂,接受税务机关检查。

纳税人遗失税务登记证件的,应当在15日内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遗失税务登记证件的,应当自遗失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15日内,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如实填写《税务登记证件遗失报告表》,并将纳税人的名称、税务登记证件名称、税务登记证件号码、税务登记证件有效期、发证机关名称在税务机关认可的报刊上作遗失声明,凭报刊上刊登的遗失声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补办税务登记证件。

三申请条件

要求遗失补证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需先行登报申明作废,并按规定携带所需申请材料。

四办理期限

即时办结。

五办理材料

1.《税务证件挂失报告表》(一式两份);

2.刊登遗失声明的报纸复印件;

3.原未遗失的税务登记证正本或副本。

六办理流程

 

第2篇:税务登记证件遗失如何补办

导读:遗失税务登记证件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应当自遗失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15日内,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凭报刊上刊登的遗失声明向税务机关申请补办税务登记证件。就跟随百分网小编一起去了解下吧,想了解更多相关信息请持续关注我们应届毕业生考试网!

新手办税指南之税务登记证件遗失补办

【事项名称】

税务登记证件遗失补办

【事项描述】

遗失税务登记证件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如实填写《税务证件挂失报告表》,并将纳税人名称、税务登记证件名称、税务登记证件号码、税务登记证件发证日期、发证机关名称在市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报刊上作遗失声明,凭报刊上刊登的遗失声明向税务机关申请补办税务登记证件。

本事项为国税、地税通用业务。

【受理部门】

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场所)

地址: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场所),具体地址可在各地税务机关官方的网站查询,或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查询。

联系电话:可在各地税务机关官方的网站查询,或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查询。

【办理时限】

(一)纳税人办理时限

遗失税务登记证件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应当自遗失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15日内,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凭报刊上刊登的遗失声明向税务机关申请补办税务登记证件。

(二)税务机关办理时限

报送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完整的,受理后即时办结。

【报送资料】

序号    

资料名称    

原件/复印件    

份数    

备注    

1

《税务证件挂失报告表》

原件

1

2

刊登遗失声明的报刊

原件

1

【办理流程】

【政策依据】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6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纳税人填报涉税文书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10〕106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税收征管规范(1.0版)〉的通知》(税总发〔2015〕48号)。

 

第3篇:税务登记证遗失公告

*****有限公司不慎遗失税务登记证正本,证件号码*税*字***************,发证日期:二0一三年八月五日;发证机关:**省**市国家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特此声明作废。

******有限公司 

2015年*月*日

税务登记证遗失公告[篇2]

我单位XXXXXXXX公司因不慎将税务登记证副本丢失(XX国税XX字XXXXXXX)。

XXXXXXXXXXXX公司

2012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