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实施办法

写范文发表于:2018-10-24 18:26:41

河南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实施办法

河南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实施办法

第一条为了保障城市居民基本生活,根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持有本省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有从当地**获得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

前款所的家庭成员是指的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且共同生活的人员。具体包括下列人员:

(一)夫妻;

(二)父母与未成年的子女(包括养子女、继子女、非婚生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与父母双亡的孙子女、外孙子女;

(三)子女与无生活来源的父母(继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与子女亡故祖父母、外祖父母;

(四)兄、姐与父母双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

(五)父母与丧失劳动能力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子女,尚在校就读的确无*生活能力和条件的子女;

(六)民政部门根据本条原则和有有关程序认定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城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行属地管理,遵循保障城市居民基本生活的原则,坚持国家保障与社会的帮扶相结合、鼓励劳动自救的方针。

各地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将*和省属企业、远离城镇的*工和矿山企业、城镇集体企业的贫困职工等所有符合条件的城市贫困人口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第四条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行各级**负责制。

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管理工作;财政部门按照规定落实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统计、物价、审计、监察、劳动和人事部门分工负责,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有关工作。

第五条县级**民政部门以及街道办事处和乡镇**(以下统称管理审批机关)负责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具体管理审批工作。

居民委员会根据管理审批机关的委手,可以承担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日常管理、服务工作。

第六条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各市、县按照《条例》第产条规定制定,并随着当地生活必需品的价格变化和*生活水平的改善适时提高。

在同一设区的市、同一县(市)执行同一保障标准。

第七条本办法所称的家庭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全部货*收入和实物收入。其中包括:

(一)*、薪金和劳务报酬、稿酬;

(二)继承、接受赠予、储蓄存款、有价*券及孳息的收入;

(三)财产租赁、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

(四)应当瓴取的离退休费及各类保险金、保障金、赔偿金;

(五)法定赡养人、抚养人或扶养人应当给付的赡养、抚养或扶养费,属补助费和民政部门定期发放的救济金;

(六)从事生产、经营所得等其他应当计入的合法收入。

第八条申请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由户主通过居民委员会、未设立居民委员会的直接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居民户口簿、*、收养*、婚姻*书等*其家庭成员身份关系的*;

(二)家庭成员的收入*;

(三)与审批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表》按照省民政部门规定的样式统一印制。

第九条管理审批机关为审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需要,可以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和实际生活水平调查核实。及有关单位、组织或者个人应当接受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都有为本单位申请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人员出具真实收入状况*的义务。

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的城市居民申请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应由其居住地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协助调查取*,并出具相关*,由其户籍所在地管理审批机关审批。

第十条居民委员会或委托经办机构接到城市居民申请书及有关材料后,应当对申请人的家庭成员、家庭收入等有关情况进行调查,张榜公布,征求群众意见并核实后报街道办事处或乡镇**初审。

街道办事处或乡镇**自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20日内,对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和生活水平进行调查,并将有关材料和初审意见报送县级民政部门审批。

县级民政部门自接收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报送的有关材料和初审意见之日起101内办结审批手续。对不符合保障条件的申请人,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十一条县级民政部门经审查,以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家庭,发给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瓴取*件,并将鞭家庭成员、家庭收入、月人均收入、月人均补助差额等情况在其户籍所在在及居住地的社区以户为单位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任何人对不符合法定条件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可向县级民政出意见。县级民政部门应当自接到意见之日起30日内核查完毕,对情况属实的,应当予以纠正。

第十二条符合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家庭,按照以下规定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一)对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以及虽有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但其无赡养、扶养或抚养能力的城市居民,按照其户籍所在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额享受。

(二)对尚有一定收入的城市居民,按照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户籍所在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享受。

第十三条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街道办理处、乡镇**以*形式按月发放。

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对象,凭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件、居民户口簿或户主身份及代领人*,按期到指定地点领取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

第十四条保障对象家庭人均收入情况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书面告知管理审批机关,办理停发、减发或者增发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手续。对于要求增发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应当按照本办法第十条规定审核批准。

保障对象户口迁移旱,应当及时办理保障待遇迁移手续。

第十五条在法定就业年龄内有劳动能力但尚未就业的保障对象,在享受城市居了最低生活待遇期间应当参加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的公益*社区服务劳动。

有劳动能力的保障对象以有关部门二次推荐提供就业岗位,无故拒不就业的,停发其本人的最低生活保障金。

第十六条城市居民最代生活保障所需资金,由各级地方**列入财政预算,纳入社会救济专项资金支出项目,专项管理,专款专用。

社会组织和个人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所的捐赠、资助,全部纳入当地城市居民最低保障资金。

第十七条保障资金由财政部门根据预算情况负责按时拨付。实行按季拨付的,每季度季前10日拨到本级民政部门。市、县民政部门根据各区、乡镇用款情况,每月5日前将市、县级保障资金拨付到各区、乡镇民下部门。实行按月据实核拨的,民政部门于每月3日前将用款情况及用款计划报同级同政部门,财政部门于每月6日前将资金拨付民政部门,民政部门应当在示到后10日内将保障金发给保障对象。

第*条财下部门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适当安排城市居民最代生活保障工作经费,用于保障工作的调研、培训、核查、建档等业务经费。

第十九条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行动态管理。居民委员会应当每月、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每季度、县极民政部门每关年对保障对象的家庭收入情况进行复核与审查,并根据变化的情况,及时予以调整。

第二十条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提供捐赠、资助。市、县**有有关部门,应当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措施,对保障对象在就医、就学、居住等有关费用给予减锡照顾,并对有劳动能力的保障对象给予就业扶持,鼓励其通过劳动脱贫自救。

第二十一条管理审批机关应当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档案及保障资金审批、发放的管理制度。

财政部门应加强对保障资金使用的监督,保*保障资金及时足额拨付,专款专用,不被挤占,挪用。

审计、监察部门依法监督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及工作经费的使用情况。

第二十二条各经劳动部门都应当定期将本地国有企业下风职工基本生活费、失业保险金、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的发放情况爱报同级民政部门;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尖当提前1个月将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满人员名单通报同级民政部门。

民政部门应当将当月本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发放情况及里反馈给财政部门。

第二十三条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城市居民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民政部门按照《条例》的有关规定,分别给予批语教育或*告,追回其冒瓴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款物;情节恶劣的,处冒瓴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一)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二)在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期间家庭收入情况好转,不按规定告知管理审批机关,继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第二十四条从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的有关单位负责人或直接责任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上级主管部门或单位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擅自改变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范围和标准的;

(二)对符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无正当理由拒不审批,或者无故拖延审批的;

(三)对不符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擅自批准其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四)*、挪用、扣压、无故拖欠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五)有其他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行为的。

根据情节,对为申请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人员出具虚假*材料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依法追究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城市居民对县级**民政部门作出的不批准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款物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自2002年5月1日施行。

 

第2篇: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书

城市居民低保申请书范文篇一

本人:*别:家庭人口人,现住县(市、区)街道办事处(镇、乡)社区居委会。

根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河北省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和<廊坊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之规定,自愿申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现将家庭收入情况申报如下:

家庭每月实际收入元,月人均元,以上收入申报属实,请审核,若有弄虚作假,自愿按<条例>第十四条和<实施办法>第二十九条接受处罚。

此致

敬礼!

20xx年x月x日

城市居民低保申请书范文篇二

________________社区:

本人________,共同生活家庭人口______人,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原因,特申请享受城市低保。依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永州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及相关规定,向社会承诺如下事项:

1、按要求提供的家庭申报材料和填写的下述表格内容保*属实;2、本人及其他家庭成员均未有永州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第十条规定的八类情况;

3、自觉定时按要求向社区申报家庭成员、就业、收入等变动情况;4、服从社区安排,积极参加社区组织的公益*义务劳动。以上承诺如有违背,愿意按政策法规的有关规定接受处罚。

此致

敬礼!

20xx年x月x日

城市居民低保申请书范文篇三

街道办事处:

我家庭户籍所在地为,现居住在,本人现年岁。我代表家庭申请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一、家庭成员情况:

全家共有人,其中:农户人,残疾人,患重病人,学生人(小学、初中、高中、大学),其他人。

二、家庭收入情况:

三、家庭贫困原因:

此致

敬礼!

20xx年x月x日

城市居民低保申请书范文篇四

xx社区:

本人今年39岁,系xx县xxx镇居民20xx年下岗,至今未安排工作,目前,在哇赛乡当临时工,无固定工作,一家3口租住面积20平方米的房屋,全家月收入500元,家中生活特困难,20xx年9月15日生一女孩,特申请低保!

我家情况是:本人今年39岁,没有固定工作,做短期临时工,月收入500元,再无其它收入。

妻,更桑拉姆,今年30岁,无工作,无收入;长女,闹吾吉,今年12岁,在上学。

由于人收入低,妻子无工作,无收入,现生活举步艰*,特请求智青松多镇社区给我们解决实际困难,给予最低生活保障为谢,特此申请。

此致

敬礼!

20xx年x月x日

城市居民低保申请书范文篇五

尊敬的民政部门领导:

我是xx区xx村2组1号户主xxx。因家庭经济贫困,特写此申请。现将我家具体情况详细介绍如下,交由领导审查。

本人家中现有2名成员,我今年将满60岁,妻子xx59岁,家中现有耕地10。2亩,有3个女儿均已成家。2007年本人因劳累导致胃穿孔而住院手术,此后身体状况一直欠佳,年龄的增大让我感觉地上的农活已经有些力不从心。老伴曹玉清5年前,有一段时间咳嗽不止,被诊断为肺结核,经过1年治疗有所好转。但仍然时有反复,尤其每年冬天病情沉重,地上的农活只能由我一力承担。2011年再次入院检查治疗,最后确诊为慢*支气管炎和肺源*心脏病,这无疑等于是雪上加霜。医生建议长期住院治疗,但治疗近月余后,最终因为家中收入微薄又无处借贷而出院回家休养。只能在病情实在严重,无法可想时,间断去诊所打吊针以缓解病情,稍微好一些再回家休息调养。这样的情况已经持续3年有余,虽然经常去医院诊所,但老伴的病仍有一天天加重的趋势。

我是本乡的老党员了,又是退伍老兵,平日总是想着尽量不要向*领导求助,毕竟现在虽然经济发展迅速,但仍然有很多人生活还很不好。可是,最近几年,因为老伴病重,一个人忙里忙外,还要照顾病人,自己身体也日渐衰弱,尤其是收入好点儿的经济作物已经没有能力侍弄,家庭经济状况非常不好。今年夏天雨水较多,我家房屋因为建成已久,后院东墙发生侧倾,我心中着急却无力请人修补,只好搬了些杂物支撑,其它房屋也均有不同程度损坏,现在只能勉强住着,想要修补,却有心无力。

鉴于上述情况,无奈只能向*寻求帮助。在此陈述家中困难,恳请各位领导审查,申请为我和妻子发放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以补贴生计。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

20xx年10月15日

 

第3篇:城市居民低保申请书

篇一:城市居民低保申请书

尊敬的镇领导:你好!

我和我的丈夫都是(居住地)农民,现在家务农,20xx年,我丈夫亡故,全家就我一个劳动力,也没有固定的生活来源,家有两个小孩,大的正读初二,小的读小学四年级,本人无工作,无固定收入来源。现在生活举步维艰,今年迫于生活外出打工近半年,由于本人年龄偏大,工作不好找,而且*低,现在家中生活十分困难,况且孩子现在上学,每年学费是通过东拼西凑,好不容易凑够了,交上了学费,全都是向亲戚借来的,邻里亲戚知道我们家的情况后,现在都不愿借钱给我们,我真不知道下一学期还有没有有钱送他们上学。现在,我上有年迈的父母需要赡养,下有尚未*的儿女要抚养,全家人的生活没有着落,让我非常的揪心,不知道明天的路在何方。幸好,我听说*对特殊困难的农民可以申请低保,我异常的高兴,好似抓住了一根救命的稻草,看到了一线黎明的曙光,可以救我们的家庭于水火。于是商量之后,我特向您们申请农村低保,以度过目前的艰难时日。

我相信领导会给予审批,帮助我们解决实际困难,渡过目前的生活危机,向我们伸出援助之手!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xx年xx月xx日

篇二:城市居民低保申请书

xx社区居民委员会:

我今年63岁,家住兴华路xx号,平房(23平米),与妻子离异,现独自生活,身体长期有病,不能干重体力活,没有稳定的经济来源,靠亲属救济勉强糊口,年收入不足180元,生活异常艰难,当我听说还可以向社区申请低保,我非常高兴,本来已绝望的心又让我有了活下去的勇气,好似抓住了一根救命的稻草,看到了一线黎明的曙光。为此,特向广场社区居民委员会申请低保。我也想靠自己的双手不给党和*增加负担,但身体状况、家庭的窘困、生活的艰难,如今只能让我命悬一线,希望社区能向我伸出援助之手。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xx年xx月xx日

篇三:城市居民低保申请书

xx社区居民委员会:

我今年xx岁,20xx年与丈夫离异,现暂住在xxxx号哥哥家,本人身患风湿*关节炎等疾病,不能干重体力活,儿子正在上高中,没有稳定的经济来源,靠亲戚救济勉强糊口,生活异常艰难。听说可以向社区申请低保,我非常高兴,本来已绝望的心又让我有了活下去的勇气。为此,特向xx社区居民委员会申请低保,希望社区能向我伸出援助之手。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xx年xx月xx日

篇四:城市居民低保申请书

我叫唐济民,家中三口人。现住唐山市路北区钓鱼台南楼x楼x门x室。房屋是1998年住房改革时购买的公有住房。住房面积为46。1平方米。

我家收入只有207元,家中生活困难,特申请低保。我的家庭情况是:

我本人,1948年生,慢*气管炎哮喘病,长年有病。曾在建筑陶瓷厂上班,于1998年病退。工厂给生活费207元,再无其它收入。

妻子,王秀芝,1950年生,没有参加过工作,没有任何收入。

儿子,唐明*,1973年生,先天*呆傻,无工作无收入。

我还有一女儿叫唐明凤,1977年生。现已出嫁。住河北小区x楼x门x室。在唐山第九瓷厂上班,月*451元。其夫,是同厂的下岗工人。厂子开下岗生活费251元。她有一个女儿,2周。她家生活也很困难,不能给我生活费用。

请求*根据<唐山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给予我最低生活保障。

申请人:xxx

xx年xx月xx日

篇五:城市居民低保申请书

我叫xxx,*别,xxxx年xx月xx日出生,民族,现均住xx县xx镇xx村x组。因我们伉俪二人大哥多病,老婆瘫痪在床,生活完全不克不及自理,致使家庭十分困难,年支出还不克不及维持基本生活,又没有固定的生活来源,每每是吃了上顿顿没下顿,生活特别艰苦。幸好,我听说我的这种情况可以请求低保,内心十分高兴高兴,好似抓住了一根救命的稻草,看到了一线黎明的曙光,也只要您们能救我百口于水火之中。于是几经思索,特向您们请求低保,以渡过目前的艰难时日。

我相信亲民爱民的当局会给我解决现实困难,批准我的低保请求,向我伸出援助。

xx县xx镇xx村委:

此致

申请人:xxx

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