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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范文发表于:2016-12-13 22:05:15

emc销售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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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宇泰能源环保有限公司

2011年月

合同编号:

目录

第1节术语和定义第2节项目期限

第3节项目方案设计、实施和项目的验收第4节节能效益分享方式第5节第6节第7节第8节第9节第10节第11节第12节第13节第14节第15节第16节第17节第18节第19节附件一甲方的义务乙方的义务项目的更改所有权和风险承担违约责任不可抗力合同解除

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的转让人身、财产损害和赔偿保密条款争议的解决保险知识产权费用的分担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技术协议书(与销售合同同等效力

鉴于本合同双方同意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就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或“本项目”)进行合同能源管理专项节能服务,并支付相应的节能服务费用。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1节术语和定义

双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

1.1本合同项目:指甲方因项目,与乙方签订的书面合同(包括附件),以及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达成的书面补充合同(协议)或其他书面协议等。

1.2高压变频器:指由乙方提供的(某品牌的某系列)高压变频器及备品选件。

1.3设备或产品:本合同所称设备或产品是指本合同项下乙方向甲方提供的“高压变频器”本体及备品选件。

1.4emc销售:本合同中提及的emc销售方式,是指乙方以投资形式将设备提供甲方使用,甲方根据本合同内的设备在投资期限内投入使用所产生的能源节约收益作为乙方设备节能款进行支付,投资期满设备归甲方所有。

第2节项目期限

2.1本合同期自合同生效日始,至效益分享期满。2.2本项目的建设期为(合同签定次日起计)。

2.3本项目的节能效益分享期的起始日为设备投运72小时甲乙双方验收合格,效益分享期为个月(24小时*30天*?月=?小时)。若年运行时间达不到?小时,则分享期时间向后顺延;直至达到小时为止。

第3节项目方案设计、实施和项目的验收

3.1项目范围

3.2质量标准:乙方提供的产品及附件,其质量标准以双方在与本合同同时签订的《技术协议书》为准。

3.3供货周期:合同生效后3个月内将产品运至甲方指定的安装场地。3.4甲方确认乙方交货的安装场地为厂区。

3.5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本合同附件一所列的项目技术方案、技术协议书及本合同的规定进行本项目实施。

3.5.1甲方应于乙方交货当日对设备的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数量等进行验收。

3.5.2甲方对乙方交付的设备的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及数量等有异议的,应与乙方交货当日向乙方书面提出,甲方未能于乙方交货当日提出的,则视为乙方交付的设备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及数量要求。

3.6设备运抵甲方指定的安装场地前的运费、外部高低压电缆、桥架和地沟、土建、风道制作安装等,详见附件一《技术协议》)由乙方承担,甲方提供变频器到现场的吊装及安放变频器的场

所等必要的配合。

3.7安装调试期限:甲方应于乙方交货后3日内书面通知乙方进行设备的安装及调试,乙方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三日内应及时组织人员到达甲方安装场地内尽快完成包括主设备、备品备件及相应的系统集成、安装指导及全部的调试工作。

3.8生产计划中的时间安排任何一方如有变动,应及时与对方协商,并需征得对方的书面认可。3.9项目的验收及质量异议

3.9.1甲方应于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三日内根据双方签订的《技术协议》约定对技术指标和参数等进行整体质量验收。

3.9.2甲方对乙方交付设备的质量(技术指标和参数)有异议,认为与双方签署的《技术协议》约定不符的,应于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十日内以书面方式向乙方提出质量异议并提供有效证据,若甲方逾期未能向乙方提出书面质量异议或不能提供有效证据的,则视为乙方交付的设备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技术质量要求。

3.9.3甲方自接收设备之日起十日内,未能书面通知乙方进行安装调试的,则视为乙方交付的设备符合双方签订的《技术协议》规定的质量要求。

3.9.6甲方对乙方已交付的设备,在安装调试之前,甲方不得擅自拆封,否则视为乙方交付的设备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3.9.7其它

第4节节能效益分享方式

4.1效益分享期内,乙方分享的项目节能效益具体的分享比例如下:

4.2双方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式共同或者委托第三方机构对项目节能量进行测量和确认,并

填制和签发节能量确认单。

4.3效益分享期内,以个月为一个结算周期,于每个周期结束后的第一个工作周内将应付的资金(即该结算周期节约的电费)汇至乙方指定账户,乙方收取的节能款最多个结算周期;合同有效期为合同起始日至节能效益期满满为止。具体支付方式如下:

(a)在相应的节能量确认后,乙方应当根据确认的节能量向甲方发出书面的付款请求,叙明付款的金额,方式以及对应的节能量;

(b)甲方应当在收到上述付款请求之后的3日内,将相应的款项支付给乙方。(c)乙方应当在收款后向甲方出具相应的合同能源管理专用服务*。4.4节能效益分享的起始日为甲乙双方签署验收*文件的次日。

项目安装完毕后3日内,由甲方按改造方案检查安装情况;安装检查合格后,试运行72小时,试运行结束后无异常发生,则甲方应出具试运行正常的项目验收*文件。4.5甲方付款可以采取下列方式:支票、汇票、银行转帐及其它可以立即兑现的*。

4.6甲方应在合同产品安装验收合格后3日内,负责安排节能核算报告事宜,如超过该期限,则视为设备于签字验收合格当日内开始计算节能效益,按照合同设备额定功率的%计算节能率;

4.7为准确计量甲方投运合同设备后的节约电量,保障双方利益,甲乙双方达成节电确认办法如下:

q1=w1—w2

q1:设备变频改造前电机工频平均每小时耗电量w1:某台变频器对应设备的单位小时节电量w2:设备变频改造后电机平均每小时耗电量

w1=k1÷h1

k1:电机工频3个工作日的总耗电量h1:电机工频3个工作日连续运行小时数w2=k2÷h2

k2:电机变频之后3个工作日的总耗电量h2:电机变频之后3个工作日连续运行小时数

备注:电机工频的3个工作日的生产负荷与电机变频3个工作日的生产负荷波动不超过5%。

结算电价m=元/kwh(分享期内具体电价以分享期内的实际电价为准)。

q=q1×90天×24小时×m

q:某台变频器对应设备的甲方一个结算周期节约的电费)

4.8.1采用电度计量的方式测算耗电量。由乙方购买经双方认可的电度计量表和相关的二次测量装置,甲方负责安装。电压互感器、电流互感器安装在高压变频器的高压电源进线侧。4.8.2合同产品经甲乙双方验收合格当日内,由甲方和乙方工程技术人员现场确认变频器投运后单位小时节电量(即q1),并以书面文件予以确认。

4.8.3以上一个结算周期节约的电费确定后作为今后的结算依据,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无权单方面修改已确定的节电量。

4.8.4整个合同能源管理期为个核算月,如果期间因甲方设备大修、停产等原因造成节能设备停止运行,时间持续达72小时以上的,则合同能源管理期需顺延补足相应的时间。合同能源管理期内,如果因甲方生产工艺调整或设备工况发生变化,引起节能设备节能量显著减少(节能量减少10%以上),则需以双方第一次确定的节能量为依据,相应延长合同能源管理期,此延长期双方需书面确认并作为合同附件。

4.9甲方应付的全部节能款应直接汇至乙方指定的收款账户,甲方未经乙方书面同意而向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包括乙方的关联企业、合作单位及业务人员等)支付的或向非本合同指定帐户支付的,均不能视为对乙方的支付,甲方仍对乙方负有支付全部节能款的义务。4.10乙方确定下列账户作为本合同履行的唯一收款账户:收款单位全称:武汉宇泰能源环保有限公司开户行名称:账号:

4.11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因其他原因须更改收款账户或收款人的,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4.12乙方收到甲方汇款后,先行向甲方开具收据,每4个付款周期乙方向甲方开具一次增值税*。

4.13甲方向乙方已支付的节能款,应以实际资金汇付凭证为准,而不以持有乙方已开具的收据或*为准

4.14如双方对任何一期节能效益的部分存在争议,该部分的争议不影响对无争议部分的节能效益的分享和相应款项的支付。

第5节甲方的义务

5.1如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或者是基于任何有权的第三方的要求,本项目的实施必须由甲方向相应的*机构或者其他第三方申请许可、同意或者批准,甲方应当根据乙方的请求,及时申请该等许可、同意或者是批准,并在本合同期间保持其有效*。甲方也应当根据乙方的合理要求,协助其获得其他为实施本项目所必需的许可、同意或者是批准。

5.2甲方应当根据乙方的合理要求,及时提供节能项目设计和实施所必须的资料和数据,并确保其真实、准确、完整。

5.3甲方负责提供条件和时间配合乙方进行设备的安装及现场施工工作。甲方应保证设备到现场调试完毕后及时投运。在设备到达现场后30日内必须完成安装调试工作。5.4根据相关规定,指派具有资质的*作人员参加培训。

5.5甲方应提供必要的资料和协助,配合乙方或双方同意的第三方机构开展节能量测量和验证。5.6甲方应根据项目方案的相关规定,及时协助乙方完成项目的试运行和验收,并提供确认安装完成和试运行正常的验收文件。

5.7甲方应根据规定对设备进行*作、维护和保养。在合同有效期内,对设备运行、维修和保养定期作出记录并妥善保存3年。甲方应根据乙方的合理要求及时向其提供该等记录。5.8甲方应当根据项目方案的规定,为乙方或者乙方聘请的第三方进行项目的建设、维护、运营及检测、修理项目设施和设备提供合理的协助,保证乙方或者乙方聘请的第三方可合理地接近与本项目有关的设施和设备。

5.9节能效益分享期间,如设备发生故障、损坏和丢失,甲方应在得知此情况后及时书面通知乙方,配合乙方对设备进行维修和监管。

5.10甲方应保证与项目相关的设备、设施的运行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要求。5.11甲方应保证与项目相关的设备、设施连续稳定运行且运行状况良好。5.12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及时向乙方付款。

5.13甲方应当将与项目有关的其内部规章制度和特殊安全规定要求及时提前告知乙方、乙方的工作人员或其聘请的第三方,并根据需要提供防护用品。

5.14甲方应当协助乙方向有关*机构或者组织申请与项目相关的补助、奖励或其他可适用的优惠政策。

5.15甲方应接收乙方按合同约定所提供的设备,并提供合适的安放场所。自接收之日起,设备因非乙方原因所发生的损毁等风险由甲方承担。甲方负责提供的安装场地必须满足设备安全稳定运行的需要。

第6节乙方的义务

6.1乙方应当按照附件一的项目方案文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本合同的规定,自行或者通过经甲方批准的第三方按时完成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建设、运营以及维护。

6.2乙方应当确保其工作人员和其聘请的第三方严格遵守甲方有关施工场地安全和卫生等方面的规定,并听从甲方合理的现场指挥。

6.3乙方应当依照相关规定,对甲方指派的*作人员进行适当的培训,以使其能承担相应的*作和设施维护要求。

6.4乙方应当根据相应的法律法规的要求,申请除必须由甲方申请之外的有关项目的许可、批准和同意。

6.5乙方安装和调试相关设备、设施应符合国家、行业有关施工管理法律法规和与项目相对应的技术标准规范要求,以及甲方合理的特有的施工、管理要求。

6.6在接到甲方关于项目运行故障的通知之后,乙方应根据附件一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完成相关维修或设备更换。

6.7乙方负责所供设备的售后服务

6.7.1乙方保证所提供的设备符合合同约定的技术指标和参数。验收合格后设备进入质保期,产品质保期为整个合同期,自甲方验收合格或视为验收合格之日起连续计算。

6.7.2质保期内,因设备自身运转原因出现的故障,乙方负责免费维修或配件更换,质保期外实行终生维护,免费升级软件服务,仅收取硬件成本费用及人工费用。

6.7.3乙方在甲方提出维修请求(以乙方实际收到维修请求的传真件之时为准)后24小时内响应。6.8乙方应当确保其工作人员或者其聘请的第三方在项目实施、运行的整个过程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甲方的相关规章制度。

6.9乙方应配合双方同意的第三方机构或甲方开展节能量测量和验证。

6.10乙方负责将设备供至甲方指定的安装场地,在此之前的运费及风险均由乙方承担。并在甲方所在地工作期间,应遵守甲方的有关规章制度。

6.11乙方向甲方提供质保期内因产品质量出现的问题实行的免费维修或配件更换,质保期外实行

终生维护,免费升级软件服务,仅收取硬件成本费用及人工费用。

第7节项目的更改

7.1项目开始运行之后,甲方和乙方的项目负责人应当至少每30日进行一次工作会议,讨论与项目运行和维护有关的事宜。

7.2如在项目的建设期间出现乙方作为*的节能服务提供者能够合理预料之外的情况,从而导致原有项目方案需要修改,则乙方有权对原有项目方案进行修改并实施修改的方案,但前提是不会对原有项目方案设定的主要节能目标和技术指标造成重大不利影响。除非该情况的出现是由甲方的过错造成,所有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7.3在本项目运行期间,乙方有权为优化项目方案、提高节能效益对项目进行改造,包括但不限于对相关设备或设施进行添加、替换、去除、改造,或者是对相关*作、维护程序和方法进行修改。乙方应当预先将项目改造方案提交甲方审核,所有的改造费用由乙方承担。

7.4在本项目运行期间,甲方拆除、更换、更改、添加或移动现有设备、设施、场地,以致对本项目的节能效益产生不利影响,甲方应补偿乙方由此节能效益下降造成的相应的损失。

第8节所有权和风险分担

8.l在本合同到期并且甲方付清本合同下全部款项之前,本项目下的所有由乙方采购并安装的设备、设施和仪器等财产(简称“项目财产”)的所有权属于乙方。本合同顺利履行完毕之后,该项目财产的所有权将无偿转让给甲方,乙方应保证该等项目财产正常运行。项目财产清单见附件

8.2项目财产的所有权由乙方移交给甲方时,应同时移交本项目继续运行所必需的资料。如该项目财产的继续使用需要乙方的相关技术和/或相关知识产权的授权,乙方应当无偿向甲方提供该等授权。如该项目财产的继续使用涉及第三方的服务和/或相关知识产权的授权,该等服务和授权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8.3项目财产的所有权不因甲方违约或者本合同的提前解除而转移。在本合同提前解除时,项目财产依照规定处理。

8.4在本合同期间,项目财产灭失、被窃、人为损坏的风险由甲方承担或依照附件一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9节违约责任

9.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向乙方支付节能款的,每逾期一日按未付到期款项总额的0.3%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甲方逾期支付超过30天(含30天)的,则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乙方未获支付的全部节能款。

9.2如甲方违反除第10.1条外的其他义务,乙方对由此而造成的损失有权选择以下方式要求甲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赔偿责任:

9.3甲方不按本合同约定接收乙方交付的设备的或不按本合同约定通知乙方对设备进行安装、调试或拒绝提供安装调试的工作条件的,则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按剩余未付节能款总额赔偿乙方所有经济损失;

9.4甲方不配合乙方办理设备整体质量验收或节电量确认手续的,则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按剩余未付节能款总额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9.5甲方在设备调试完毕并经验收合格后不按期投入营运的,则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按剩余未付节能款总额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9.6乙方在向甲方交付合同产品后,甲方无论因何种原因连续停产达30天或乙方有充分证据表明甲方经营已陷入困境的,则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收回设备,之前乙方已收取的节能款作为设备的使用租金不予退回甲方。

9.7乙方因自身原因不能按期交付合同设备或完成安装调试,如逾期超过30天(含30天),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但已交付设备仍按本合同相关条款执行。

9.8乙方不能按本合同约定时间派员维修,每延迟一天按甲方已付款总额的0.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10节不可抗力

10.1本合同下的不可抗力是指超出了相关方合理控制范围的任何行为、事件或原因,包括但不限于:

(a)雷电、洪水、风暴、地震、滑坡、暴雨等自然灾害、海上危险、航行事故、战争、骚乱、*、全国紧急状态(无论是实际情况或法律规定的情况)、*令、火灾或劳工纠纷(无论是否

涉及相关方的雇员)、流行病、隔离、辐射或放射*污染;或

(b)任何*单位或非*单位或其它主管部门(包括任何有管辖权的法院或仲裁庭以及*机构)的行动,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法规、规章或其他有法律强制约束力的法案所规定的没收、约

束、禁止、干预、征用、要求、指示或禁运。

但不得包括一方资金短缺的事实。

10.2如果一方(“受影响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无法或预计无法履行合同下的义务,受影响方就必须在知晓不可抗力的有关事件的5日内向另一方(“非影响方”)提交书面通知,提供不可抗力事件的细节。

10.3受影响方必须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以消除或减轻不可抗力事件有关的影响。

10.4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期间,受影响方的履行义务暂时中止,相应的义务履行期限相应顺延,并将不会对由此造成的损失或损坏对非影响方承担责任。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受影响方应该尽快恢复履行本合同下的义务。

10.5如果因为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受影响方不能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而且非影响方在收到不可抗力通知后,受影响方的不能履行义务持续时间达90个连续日,且在此期间,双方没有能够谈判达成一项彼此可以接受的替代方式来执行本合同下的项目,任何一方可向另一方提供书面通知,解除本协议,而不用承担任何责任。

第11节合同解除

11.1本合同可经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书面解除。

11.2本合同可依照第13.5条(不可抗力)的规定解除。

11.3当甲方迟延履行付款义务达10日时,乙方有权书面通知甲方后解除本合同。11.4当乙方延误项目建设期限达30日时,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后解除本合同。11.5当本合同的一方发生以下任一情况时,另一方可书面通知对方解除本合同:

(a)一方进入破产程序;

(b)一方的控股股东或者是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而且该变化将严重影响到该方履行本合同下主要义务的能力;

(c)一方违反本合同下的主要义务,且该行为在另一方书面通知后30日内未得到纠正。11.6本合同解除后,本项目应当终止实施,除非双方另行按照附件二的规定处理,项目财产由乙方负责拆除、取回,并根据甲方的合理要求,将项目现场恢复原状,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应对乙方提供合理的协助。如乙方经甲方合理提前通知后拒绝履行前述义务,则甲方有权自行拆除相关设备,并就因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向乙方求偿。

11.7本合同的解除不影响任意一方根据本合同或者相关的法律法规向对方寻求赔偿的权利,也

不影响一方在合同解除前到期的付款义务的履行。

第12节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的转让

双方约定,合同项下权利、义务的转让按照以下方式进行:

分享期满后,合同项下权利、义务自动转让给甲方。

第13节人身、财产损害和赔偿

13.1如果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因一方的工作人员或受其指派的第三方人员(“侵权方”)的故意或者是过失而导致另一方的工作人员、或者是任何第三方的人身或者是财产损害,侵权方应当为此负责。如果另一方因此受到其工作人员或者是该第三方的赔偿请求,则侵权方应当负责为另一方抗辩,并赔偿另一方由此而产生的所有费用和损失。

13.2受损害或伤害的一方对损害或伤害的发生也有过错时,应当根据其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责任,并适当减轻造成损害或伤害一方的责任。

第14节保密条款

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

14.1甲方:

14.1.1保密内容:本合同执行过程中涉及的一切技术资料、图纸、相关参数等,均为商业机密。14.1.2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范围:甲方在职职工。

14.1.3保密期限:10年。

14.1.4泄密责任:总分享额的30%。

14.2乙方:

14.2.1保密内容:甲方工艺流程。

14.2.2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范围:乙方在职职工。

14.2.3保密期限:10年。

14.2.4泄密责任:总分享额的30%。

第15节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的履行、解释、违约、终止、中止、效力等引起的任何争议、纠纷,本合同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在一方提出书面协商请求后15日内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双方同意选择以下第种方式解决争议:

15.1.调解/诉讼/仲裁

(a)任何一方均可向省发改委(双方同意的第三方机构)或双方另行同意的第三方机构提出申请,由其作为*的第三方就争议进行调查和调解,并出具调解协议,另一方应当在15日内同意接受该调查和调解。双方应根据第三方机构的要求提供所有必要的数据、资料,并接受其实地调查。

(b)如果双方无法对第三方机构的选择达成一致,或者在一方书面提起调解申请后的45日内无法达成调解协议,双方同意采取以下方式最终解决争议:

向乙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如双方无法达成调解协议,调解的费用由双方平均分摊。

(c)如果调解的被申请方不依照上述(a)段的规定接受调解,或者任何一方对达成的调解协议拒不执行,则无论依照(b)段选择的争议解决方式达成的结果如何,该拒绝接受调解或者拒绝履行调解协议的一方都应承担对方为解决争议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律师费、调解费以及仲裁费/诉讼费。

15.2.诉讼/仲裁

双方同意不经由调解程序,直接采取以下方式最终解决争议:

(1)向乙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16节保险

16.1双方约定按以下方式购买保险:

乙方分享期满后由甲方实施购买保险。

16.2双方应协商避免重复投保,并及时告知对方已有的或准备进行的相关项目、财产和人员的投保情况。

第17节知识产权

本合同涉及的专利实施许可和技术秘密许可,双方约定见附件。

第18节费用的分担

18.1双方应当各自承担谈判和订立本合同的花费。

18.2除非本合同下的其他条款另有规定,双方应当各自承担履行本协议下义务的费用。

18.3受限于第21.2条的规定,除非本合同下的其他条款或附件另有规定,则乙方应当负责本项目的投资,并承担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建设、运营、监测的所有费用,包括项目所需设备、设施、技术购置、更换的费用。

第19节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9.1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在7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9.2本合同下的通知应当用专人递交、挂号信、快递、电报、电传、传真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本合同开头所列的地址。如该通知以口头发出,则应尽快的在合理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向对方确认。如一方联系地址改变,则应当尽速书面告知对方。本合同中所列的地址即为甲、乙双方的收件地址。

19.3本合同附件是属于本合同完整的一部分,如附件部分内容如与合同正文不一致,优先适用合同附件的规定。

19.4本合同的修改应采取书面方式。

19.5本合同可由双方通过传真签署,经授权代表签字的合同的传真件具有与原件同样的效力。19.6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文本一式4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2份。

19.7本合同由双方授权代表于2011年月日在签订。19.8公司作为技术提供方为本合同提供技术支持及维护责任。

19.9本合同参照gbt24915-2010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标准写。

19.10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武汉宇泰能源环保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签字:

通讯地址:授权代表签字:通讯地址:武汉江汉区新华路218号(浦发银

行大厦)16层7室

电话:

传真:电话:027-85552417传真:027-85552887

开户行:

帐号:

开户行:帐号:、

 

第2篇:合同书模板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广告(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共和国合同法》、《中华*共和国广告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之规定,现就乙方承揽广告牌(以下简称广告牌)的制作安装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广告牌制作

1、广告牌规格:

2、材质:

3、要求:

二:广告牌安装

安装地点:

三:工程造价及支付方式

1.广告牌制作费(即合同总价款):共计*币元,大写元整。

2.支付方式:

a.合同签订时甲方预付百分之三十工程款。

b.制作安装完成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即付清所有工程款项。

四:工程期限

1、自合同签订甲方预付工程款之日起天。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如雨、雪、四级以上大风)工期顺延。

2、因甲方反复提出修改意见导致乙方工作不能按时完成时,可由双方协商确定延期时间。

五、双方权利、义务

广告牌制作合同书广告牌制作合同书

甲方:

1、办理广告牌设置、安装所必须的报批手续及相关费用。

2、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和修改意见,以使乙方设计的作品更符合甲方单位文化内涵。

3、向乙方提供广告牌位置并确保此位置无管道线路、可以施工。

4、有义务提供有关单位资料或其他有关资料供乙方设计参考。

5、负责施工现场的树木、花、草可以移动。

6、按本合同规定结算广告牌的制作、安装费用。

乙方:

1、自甲方通知可以现场施工起,按甲方提供的安装地点在规定的时间内制作施工并安装完毕。

2、严格按照甲方确认的施工方案图纸进行制作、安装。如现场条件与施工图纸方案不符,应及时报

第1页(本合同共2页,盖骑缝章)

请甲方协商修改确定。

3、乙方对设计的作品享有著作权。

六:关于验收

1.乙方全部制作安装完工后一周内,甲方必须组织正式验收,甲方在完工后一周内不组织验收,乙方可视同甲方验收工程质量合格。

2.工程质量验收以国家钢结构施工标准为依据,广告结构制作安装应当牢固,抗风力应达到7级。

七、违约责任:

1.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时间付款,每逾期一日,应以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五计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将合同工期顺延。

2.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未能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按时制作、安装完成广告牌,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五作为违约金。

3.乙方应保证工程质量、结构牢固*、抗风力等指标达到国家标准。如未达标乙方应承担返工及相应损失.

4.如属甲方原因,造成中途停工,停建,拆除等,均由甲方负责。乙方有权就实际施工情况要求甲方支付已完部分或全部的制作费。

八、因广告所产生的责任的承担:

1、在本广告的制作、设置过程中,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第三人的人身或财产损害,均与甲方无关。

2、由于商标、肖像、广告词及其他因甲方提供的广告内容而产生的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的责任。

九、保修期限:

1、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乙方制作的工程项目钢体质保半年。人为损毁乙方不负责保修。

2、保修期满后,双方另签维修协议进行维修。

广告牌制作合同书合同范本

十、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长汀县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一、此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一经签订即产生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盖章)(盖章)

法人/授权代表(签字):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

 

第3篇:合伙合同模板

合伙人: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别____,年龄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

(其他合伙人按上列项目顺序填写)

第一条合伙宗旨

第二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第三条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日止。

第四条出资额、方式、期限

1.合伙人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币____________元。

(其他合伙人同上顺序列出)

2.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本合伙出资共计*币_________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________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____________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①需承认本合同;②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③退伙需提前________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⑤未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七条合伙负责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1.____________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是:①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②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③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④支付合伙债务;⑤____________。

2.其他合伙人的权利:①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②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④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第八条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他合伙。

4.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签订合同。

5.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九条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①合伙期届满;②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③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____________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条纠纷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订立并报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并开始营业。

第十二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其他

第十四条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合伙人各执一份,送____各存一份。

合伙人:____________

合伙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