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知情权包括查阅会计凭证(查帐)吗

写范文发表于:2016-07-08 08:23:23

话题: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是否有权利复印公司财务账簿?

推荐回答: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无权复印公司财务账簿,但可以查阅公司账簿。 根据《中华*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股东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

话题: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查阅公司帐目的原始凭证吗

推荐回答: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知情权包括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但不包括查帐权,也没有知情权得不到行使时的法律救济。 有限责任公司...

话题:公司股东如何查账?

推荐回答:-公司股东知情权之申请查阅公司会计账簿案情简介:甲是公司小股东,当初设立公司的时候和大股东乙的关系十分要好,甲占公司20%的股东,两人设立了一家餐饮*公司,公司经营期间甲并不怎么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公司的一切事务基本都是由乙来负...

话题:股份公司股东权查阅公司财务信息

推荐回答: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知情权包括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但不包括查帐权,也没有知情权得不到行使时的法律救济。 有限责任公司...

话题:股东能否查阅原始会计凭证

推荐回答: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

话题:合同法有无规定多少股份才可以察看帐目?

推荐回答:公司法规定,公司股东知情权的重要体现就是查账权,即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的会计账簿。但是根据公司*质不同,查账权的具体规定略有区别。有限责任公司:“股东...

话题:我是有限公司三股东之一,法人不让查帐,如何向法...

推荐回答:首先感谢你的信任,我不是律师不一定能够帮你完全解决问题,就我所了解的范围为你提供问题* 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股东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

话题:作为股份公司的任意普通股东,能否直接去公司的财...

问:请说出法律依据

推荐回答:推荐回答:不能直接去公司财务部门查看账目 根据《中华*共和国公司法》规定 第三十四条股东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

话题:持有公司1%股权,可以委托事务所查核公司帐目?

问:因涉及股份转让,但大股东完全掌控公司运作,而我认为公司帐目存在一定问...

推荐回答:有利润隐藏,公司年销售额约五亿元,如果可以委托查帐...会计账簿”不包括会计凭证和原始凭证(除非章程另有...天内没有答复,可以通过诉讼行使股东查询权(知情权)...

话题: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知情权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知情权...

推荐回答:公司法上的股东知情权是一个权利体系,其分别由财务会计报告查阅权、账簿查阅权和检查人选任请求权三项权利所组成。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查阅权】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第2篇:查重包括参考文献吗

查重包括参考文献吗?下面小编为您解答:

查重包括参考文献吗

可能会有很多同学,还对论文查重软件不是很了解。

有一些问题总是不糊不清的。

论文查重要看你索引的字数以及你们学校的规定。

索引的字数不要太多,最好不要大段大段的引用,而且也得看你们学校的规定,有的学校查重的时候只看抄袭率,有时你引用自己的也算抄袭,的确很无可奈何。

有的学校查重的时候会看你引文的出处,如果有出处,那么就不算了。

所以最关键的还是要看学校会“怎么办”。

当然,你最后查重用的是知网而不是万方,所以万方就算查重是0%也没有什么权威*,因为二者的差距还是比较大的,所以我建议你用知网查重软件系统去查重,这样比较保险。

更重要的是,知网查重时很少会根据你的参考文献而去排除你抄袭的引文,也就是说,你所引用的文字,在知网上还是算重复率的,所以你要么少引用,要么把引用的加以修改。

那么如何避免毕业论文查重中招呢?

我们废话不多说,直接上干货:

(1)知网查重时,黄*的文字是“引用”,红*的文章是“涉嫌剽窃”。

(2)知网查重时,只查文字部分,“图”、“mathtype编辑的公式”、“word域代码”是不查的(要想知道知网到底查那些部分,可以“全选”——“复制”——“选择*粘贴”——“只保留字”)。

建议公式用mathtype编辑,不要用word自带的公式编辑器。

(3)word、excel编辑的“表”是可以查出来的。

在某些被逼无奈的情况下,可以选择把表截图放到论文里边去!作者亲眼见过有同学自己编的系数,查出来居然跟人家重了,数据决定了系数还不能变,欲哭无泪……

(4)参考文献的引用也是要算重复率的(包括在学校要求的X%以内)!所以引用人家文献的时候最好用自己的话改写一下。

(5)知网的查重是以“章”为基本单元的。

比如“封面”、“摘要”、“绪论”都会作为单独的一章,每一章出一个检测结果,标明重复率。

每一章有单独的重复率,全文还有一个总的重复率。

有些学校在规定论文是否通过查重时,不仅要求全文重复率不能超过多少,还对每章重复率也有要求。

(6)知网查重的确是以“连续13个字与别的文章重复”做为判断依据的,跟之前网上一些作者说的情况一致。

如果你能够把论文改到任何一句与别的文章保证任意连续13个字都不一样,知网是查不出来的。

(7)但是,如果你有一处地方超过13个字与别的文章重复,知网的服务器都对这处地方的前后进行模糊搜索,那些仅仅是简单的加了一些“的”、“在……时”、“但是”等词语来隔断13个字多数情况是会检测出来的。

这些模糊搜索有时候非常傻,可能会把一篇写如何养猪的文章跟你的那篇写建筑的文章关联到一起,说你涉嫌了抄袭!遇到这种情况,你就自己”呵呵“吧!

(8)书、教材在知网的数据库里是没有的。

但是,copy书的同学需要注意,你copy的那部分可能已经被别的文章抄过了,检测的时候就重复了。

这样的情况经常出现,尤其是某些经典理论,用了上百年了,肯定有人写过了!

当然,有些同学觉得用自己的话改写一下就ok了。

但现实情况是:这些经典理论用自己的话写了也一样有”标红“的可能,因为这些经典的理论已经被人翻来覆去写了N遍了!会不会”标红“就看你人品了!作者查重时,曾出现过一段话用自己的语言翻来覆去改了三遍仍然”标红“的情况,让人哭笑不得。

只能说作者当时人品衰得没办法了,但愿现在发的这篇文章能攒些人品,以待来日!

(9)网络上的某些内容也是在知网的数据库里的。

比如:“百度文库”、“道客巴巴”、“豆丁网”、“互动百科”、“百度百科”。

作者查重的时候,甚至还遇到很多奇葩的网站,神马“东方财富网博客”、“人大经济*”。

所以,选择网上的内容时要慎重。

(10)外文文献,知网数据库里存储较少。

鼓励大家多看外文文献,多学习国外的先进科学知识、工程技术,翻译过来,把它们应用到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论文中来!

(11)建议各位学校查重前,在网上先自费查一遍。

检测报告会对重复的地方”标红“,先修改一遍。

(12)检测一遍修改完成后,同学们不要掉以轻心。

因为知网查重最变态、最令人愤怒的地方来了:第一次查重没有“标红”的地方,第二遍可能会出现“标红”,说你是抄袭。

舍得花钱的话,在网上花钱再查一遍,直到低于学校要求的重复率。

(13)网上现在常用的查重有”万方“、”知网“、”paperpass“,万方最松,知网居中,paperpass最严。

万方的数据库不全,查出来重复率偏低,paperpass是以”连续8个字一样“就算重复,所以查出来重复率较高!

 

第3篇:股东有权查阅公司财务工作报告

我国公司法明确规定,股东有权查阅股东会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在法学界,这被称为股东的知情权。然而,在现实中,股东这种法定的权利却并没有得到尊重。近来,侵犯股东知情权的案件频频见诸报端。12月10日,*市第一中级法院审结了一起股东诉公司侵犯知情权的案件,支持了股东要求查阅公司财务报告的诉讼请求。

20xx年1月,*汉邦软科数码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邦公司)注册成立,注册资本为20xx万元,*正有微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有公司)为汉邦公司的股东之一,出资240万元。正有公司与汉邦公司的其他股东共同签订了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中规定,公司股东享有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的权利。然而直到20xx年6月,汉邦公司从未向正有公司提供过年度财务报告。正有公司作为有1/4股权的股东,对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利润分配等一无所知。在多次交涉未果的情况下,正有公司诉至法院,请求判令汉邦公司提交财务报告。

法庭上,汉邦公司辩称,正有公司承诺增资共228万,却一直未予以兑现。因此,汉邦公司认为不应向正有公司交付财务会计报告。

法院经审理认为,汉邦公司未能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向其股东正有公司履行送交财务会计报告的义务,正有公司有权依照法律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向汉邦公司主张知情权,故正有公司要求汉邦公司向其提供20xx年、20xx年度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的诉讼请求有事实及法律依据,法院予以支持。汉邦公司称正有公司作为其股东,未依照股东会决议履行增加出资的义务,故拒绝向其交付财务会计报告。法院认为,公司侵犯股东知情权纠纷与股东出资纠纷、股权转让纠纷等并非同一法律关系,正有公司无论是否履行增资义务,不影响其作为汉邦公司股东行使知情权,故汉邦公司的辩称理由法院不予支持。

据此,*市第一中级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判令汉邦公司向正有公司提供20xx年、20xx年度公司财务会计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