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启之门》初二学生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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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2024-02-19 11:01:43

跳舞是个任**的人物,《天启之门》开书前便宣称“我他妈不看谁的脸*,想写啥写啥!”“相同的题材,我也能写的和别人不一样”,跳舞也说过“这么说吧,我是一个喜欢和所有人过不去的混蛋。我只要自己爽就好了。《天启之门》,其实就是又一次的和别人过不去。我的想法很简单:玩一个自己之前没玩过的东西。”

那么,《天启之门》是说什么的呢,他如何展现一样的题材,给人不一样的感觉,笔趣阁君主来简单介绍下剧情:如果有一天,你发现这个世界是假的,这个世界的几十亿人,包括我们,全部都是一个游戏里的npc,而这个世界也只是一款游戏世界。面临真正的玩家降临到这个世界,要杀我们的时候,我们该如何反抗?书中融合了各类角*,小五哥,郁金香大公爵拉等等想一想当邪气中的陈阳遇到欲望中的陈阳会怎样,当罗迪遇到杜维会发生什么当小雷和夏亚在一起会干出什么,一个无赖和一个土鳖当白河愁拍着陈小练的肩膀说如果你死了,我会不喜想一想都激动啊

《天启之门》初二学生读后感

陈小练:“从今天开始,一个宗旨为抵抗那些魂淡的抵抗组织成立了!我们的团队名就叫……逗逼联盟!”

队员:队长,这名字会不会太风骚了?我怕说出去会被人打啊……

这对话,笔趣阁君主也是笑笑而过,看到这些,就忍不住继续往下看了

舞大作为资深大神,节奏、文笔不做评价,相信看多了舞大的书的人比我更明白舞大的优缺点,新书所谓反穿越设定模仿14年科幻影戏幻世追踪宛如是,略参加今年吐槽、二次元等盛行元素,看来对付新书舞大为了迎合市场,也是蛮拼的情节可以算是末世文剧情,说不上套路,但是绝对谈不上创新。综合来说仗着舞大残留的人气和奇葩的设定,应该在某点还能卖,无限预计只能呵呵了,不外个人私家看来更得当改编成动漫,想象了一下结果应该跟《尸兄》差不多。

很喜欢小说中的这一片断:

伞先生击杀了巡视者,巡视者在死前说:你已经具备了桥的能力。

我想到了奈何桥。

桥是一种象征,连接着此岸与彼岸,沟通两个不同的世界。

这个写的很好啊。

笔趣阁君主喜欢这类科幻类型的题材,而且喜欢关注里边的细节和设定,所以略觉得充斥在小说中的都市气息偏重。书中,一个渺小的如何无知无畏的在一个强大的已经被证伪地规则面前不断的求索特别像我们的生命的本质,有深切共鸣及关注感。

第2篇:初二学生读后感

书是什么?也许大家只认为是一堆令人讨厌的“废纸”。那么,我来回答你们:书是老师,能指引我们走向知识的殿堂;书是翅膀,能让我们飞得更高;书是一滴水,滋润着我们的心田……总之,书是最好的东西。那天,我读了一个关于安徒生的故事,让我有了深深地感触。让我这个最厌倦书的人,从此就钟情于书了。

故事大概是这样的:从前有一个穷孩子,父亲是鞋匠。父亲去世之后,母亲为了生活不得不带着他另嫁。有一天,他有机会去晋见王子,他满怀希望,在王子面前唱诗歌。朗诵剧本。表演完毕后,王子问他想要求什么赏赐?这个穷孩子大胆地提出要求:“我想写诗剧,而且在皇家剧院演戏。”王子把这个长着小丑般大鼻子的苯拙男孩从头到脚看了一遍,然后对他说:“能够背诵剧本,并不表示能够写剧本,那是两码事,我劝你还是去学一门有用的手艺吧。”但是,他回家以后,打破了自己的的储钱罐,向母亲和从不关心自己的继父道别,离家去追寻自己的理想。这时候,他才14岁,但他相信,只要自己愿意努力,安徒生这个名字一定会流传千古。

他到了哥本哈根,挨家挨户地按门铃,几乎按遍了所有达官贵人的门铃,却没有人赏识他,他衣衫褴褛地落魄街头,却仍不减他心中的热情。

安徒生虽然被王子嘲讽了一番后,还要坚持自己的梦想,告诉了孩子们:无论遇到什么样的困难,都要微笑面对。他让别人知道他真的有能力完成自己的梦想,只要敢想,敢做,不怕困难,最不可能的梦想也能实现。他坚持自己的想法,坚信自己可以做到,告诉孩子们:有了明确的人生目标,坚持自己的想法,你的生活由你做主。

是啊,即使是在最难熬的日子里,梦想和对美的追逐也不曾褪*。因为他相信,只要心中常怀光明,没有苦难会比快乐更长!

这样的努力,这样的自信,这样的永不言弃的精神,难道不值得我们去学习吗?

第3篇:法律之门读后感

法律之门读后感

《法律之门》这本书,虽然只是看了书里的第一章以及前面的部分,但是感想和启发还是有很多的,我觉得这本书是需要慢慢琢磨的,需要对法哲学有自己的一些感悟才不至于读起来那么迷惑。

首先,说一下我对《法律之门》这本书的总体感觉。《法律之门》给我的第一个启发是里面提倡的法律研究方法,书的作者主张,我们不能单纯学法律而学法律,而是要把法律与其他学科联系起来,从法的总体精神去理解法。我认为这一点对于我们真正学好法律是很重要的,我们看待一些法律问题时,得出的结论很多时候只停留在*知识的层面,这样的观点往往是狭隘的,不利于我们长远的学习,所以书中提倡的研究方法值得我们借鉴。另外,《法律之门》是一本很有味道的书,它除了让我们从中了解到一些英美法系的法律知识,更多的是指导我们去思考问题,不仅是在引导我们思考书中的问题,更多地是在传达给我们一种理念方法,让我们掌握如何来分析问题,如何从被动看书转变为主动探究。

书的开篇序言中就讲到,初读本书的人可以从前言、导言和引言中获益,确实,在这些部分,也会有引起我们思考的问题。引言中,作者给我们陈述了卡夫卡的一则寓言——法的门前,第一次读了这个寓言的时候,感觉这个寓言所要表现得是法律的威严及其具有神秘*,但是,对守门人最后说门是为乡下人而设的但是乡下人最终还是没能见到法感到费解。接着,看了卡夫卡拟续的一位教士和K关于这个寓言的讨论,对这则寓言的寓意又有一个新的认识,但同时对这则寓言还是留有同样的疑问。教士与K的争论点我认为是乡下人到底有没有被守门人蒙骗,K在开始的时候认为乡下人是被蒙骗了,而在教士与K在争论的过程中教士提出了真正受蒙骗的是守门人的说法,守门人不了解门内情况,不知道自己其实从属于乡下人,处于受蒙骗的状态,我觉得这两者都有理,但是重新审视那责寓言,我又觉得他传达给我们的是法或许是虚无缥缈的,但因为有乡下人的期待和守门人的存在,使得法的存在是必要的。讲到这里,我想讲一下对后边提到的“坏的秩序比根本没有秩序要好”这个问题我的一些粗浅的看法,坏的秩序或许没有让所有人的权利都得到保障,但坏的秩序还是一种秩序,秩序的存在,起码生活在其中的人不会终日惶恐不安,生活相对是安稳的,人们能慢慢适应秩序来调整自己的行为,但是如果没有秩序,人们的生活是处于动荡与不安稳的,我认为,人们对于安稳生活的共同期待可能是使得坏秩序也具有强制力的原因之一。

后边看了第一章,它的标题是:法官和律师是如何从先例开始推理,只要通过一系列北卡罗来纳州的案例来阐释遵循先例的原则,从中我们了解到美国的法律过程是争讼者先提出基于判例法、制定法和一系列平衡原则的论点,法官则需在争讼者提供的论点范畴内,基于先例作出判决,就这样的法律制度而言,律师制度的地位就显得格外重要,尽管法院可能制作并保存了判例记录,但却很少注意它们或者随意对待它们,而在这种情况下,律师就会寻找支持观点的方便判例记录,用法院以前的判例向法院施加压力。书里的提示与问题一直引导我们跳出法律的框框,从日常的生活中去窥视遵循先例的原型以及形成遵循先例的原因,先例可不可以直接理解为一种经验呢?我们在日常生活中,也经常听到人们说:“这个还没有先例”、“破例了!”、“下不为例!”。其实就是对传统的尊重的体现。作为先例的判例有助于社会稳定和延续,不至于被突然袭击所扰乱。另外,卢埃林写到:继续过去的实践,就是为没有经验的新官员提供前人积累的经验。如果他无知,他可以向他们学习,从先行者的知识中获益;如果他懒惰,他可以注意前人的行为,并从他们的勤奋中受益;如果他愚蠢,他可以从他们的智慧中获益;如果他有偏见或者腐-败,则过去存在的实践在与他的行为进行比较时,对其偏见或者腐-败进行了公开的监督,限制了他可以肆意胡为的空间。最后,即使前人进行实践时也曾懒惰、无知、愚蠢而有偏见,不过,知道他将继续前人所为,也会提供一个基点,使人们能够由此预见法院的行为,事先调整自己的预期。”由此可见,先例的还在于对法官的监督作用,有利于法官集体智慧的形成,更为重要的是,普通人从具有权威*先例中知道哪些是可以为的,哪些是不可为的,从而调整自己的预期,先例因此具有信赖保护的作用。

最后,我想说,虽然只是看了书很少的一部分,但是确实有对书里的一些内容进行反复地揣摩,并尝试着去解答书里提出的问题,在这个过程中,会有一些迷惑,但这也是一种思维的乐趣,最佳的读书效果就应该是与作者之间有思想的交流,相信随着我们阅历的增长以及法律哲学方面的知识的学习,回过头来看这本书,一定会有不一样的思考与收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