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律部内部规章制度
1。开会期间一律保持安静(除讨论之外)否则扣3分。
2。成员在值班当日不得随意在走廊乱窜否则扣3分。
3。成员在上课不能接打电话,特殊情况可请假,违者扣2分。
4。成员在值班期间一律不能玩手机,被发现者扣除2分。
5。成员在班内值日当天不得无故逃跑,有事应向劳动委员讲清楚。
6。成员晚自习期间不得大声喧哗、吃东西、在班上带头吵闹者扣3分。
7。成员每天必须按时出*,上课,无故不出*、早退、旷课者扣除2分。
8。成员开会期间不能顶撞主席、部长、严重者开除学生会。
9。成员不准打架斗殴,破坏班级形象及财务,严重者开除系学生会。
10。成员无论在任何情况下不得顶撞老师或直呼老师名字,严重者开除学生会。
11。成员必须以身作则,禁止在上课、晚自习期间谈论与课堂无关话题扣2分。
12。事情不能值日应当向本部部长或主席请假批准
2016-08-25
部长:杨义兵
第2篇:纪律部规章制度
綦江实验中学纪律部规章制度
纪律部全体成员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切实做好学生会的检查工作,做好各种检查记录。 为了能更好的完成以后学校的各项工作,特拟定以下规章制度:
a·纪律部内部管理:
一· 给纪律部全体成员明确工作职责,纪律部的主要工作是对同学们的检查,对出现的违纪现象和不良风气予以记录和处理并及时上报学生处。更重要的是服务同学,树立学校的良好形象。
二·对学校举办的各种活动、会议进行纪律检查和维持会议秩序时。活动前列出出勤人员名单,用点名或签到的方式记录出勤情况。会间注意整顿纪律,维持会议秩序。
三·加强新老干事文明礼貌学习,努力做到看到老师要主动问好、进入各班教室前先敲门征得老师同意后进入检查。
四·每双数周星期天第三节晚自习召开成员例会对上两周工作总结和下两周工作安排。
五.本部以扣分制度对部内成员进行考核
具体考核标准如下:
①7:15未到指定执勤点,组员 -1分 组长 -2分
②执勤未戴工作牌 -1分
③检查工作不认真,经组长或其他干事提醒后不整改者 -1分
④文明监督岗未准时出勤(9:25) 组员 -1分 组长 -2分 ⑤文明监督岗早退(9:50前) 组员 -1分 组长 -2分
⑥部内会议无故迟到或缺席 组员 -1分 组长 -2分
⑦个人扰乱会议纪律 -1分
⑧对学校或部长安排事物无正当理由拒绝 -1分
⑨因违反校律校纪被学校处分者,肃清出学生会。
六.根据干事的表现对学校上报并对干事进行表彰
七.各部干事之间加强交流与合作,补己不足
b·学校纪律管理:
一·学校升旗与*考勤与纪律维持,认真做好考勤工作,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做好与参人员的记录及违纪情况登记,认真贯彻执行,我部将每周定期向学生处进行汇报。
二·每天早上对迟到人员进行考勤。从班委处了解,对虚报情况的班委查处并上报,对虚报情况人员依情节严重*处理。
三·不定期深入同学中间进行仪容仪表的抽查或集体检查。
四·每周抽2天对晚上对各班晚自习(第三节自习课)的检查情况,并对违纪的个人及班级,及时地处理和上报。
五·每天早上、课间*、下午安排文明监督岗,对学校小卖铺、食堂等地区进行监督。对老师、同学的不文明行为进行制止。
六.配合学校和其它各部门的工作,做好学校的得力助手。
具体扣分标准如下:
(一) 早上出勤:
1.7:20未到 一人次 -0。1分
2。 迟到的同学谎报班级 一人次 -0。3分并通告给该办主任
3。 迟到同学每班超过5人 -1分
(二) 文明监督岗:
1。 在校园内吸烟、打架 -1分并通报年级主任
2。说粗话,行为习惯不符合中学生规范者 一人次 -0。1分
(三)文明礼仪:
1。 在校园内穿奇装异服 -0。1分
2。 指甲过长(女生涂指甲油),手上戴首饰 -0。1分
3。 男生头发擦耳,女生刘海遮眼 -0。1分
4。 染发、烫发 -0。1分
5。 戴耳钉,穿拖鞋上课 -0。1分
(四) *
1。 升旗仪式迟到(主持人宣布升旗仪式开始后未到) 每人次-0。1分
2。 班级纪律混乱 -0。1分
3。 无班旗 -0。2分
4。 保洁人数不超过4人,超过规定人数且无正当理由者 一人次 -0。1分
5。 班级队伍内同学随意走动 -0。1分
(五) 晚自习:
1。 晚自习纪律不好,有人大声讲话,招呼不听 -0。1分
2。 晚自习集体吵闹按情节严重情况 -0。2~0。5分 情节严重者上报年级组
2。 发现有人玩手机 一人次-0。5分并上报年级组
(六)校牌
1。在校期间应随时佩戴校牌未戴校牌者 一人次 -0。1分
2。每天中午 下午 晚上都将对校牌进行抽查为戴校牌者 一人次 -0。1分 超过十人 -1分
注:
1。以上所有扣分情况都将在当天及时公布。
2。在校牌检查是才开始佩戴校牌者一律按照未佩戴校牌扣分。
纪律部负责人:李能瑞、欧阳欣
第3篇:学生会纪律规章制度
学生会纪律规章制度
新泰市职业中专学生会是在政教处指导帮助下成立并开展工作的。为了更好的开展学生工作,更好地服务学生,使学生会各部门充分地各尽其能,每个学生干部就必须严于律己,规范自我,服从组织纪律。为此,特制定以下纪律规章:
一、学生会内部各成员之间一律平等,一视同仁。但学生会干部必须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各部成员(包括副部)自觉服从部长安排,各部部长自觉服从学生会主席和副主席的安排。
二、学校组织下达的任务根据各部的职权范围由主席或副主席安排部门完成,各部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有质量、有效率地完成,安排协助去完成工作的其他部门成员必须听从组织的安排,力所能及地帮助主要部门完成工作。
三、组织下达的任务主要负责部门及协助去完成的其他部门学生干部在执行任务时,不得超越其职权范围。如违反,或有学生举报,如追查属实,学生会主席团讨论视情节严重程度对违反的学生干部及涉及人员追究责任,情节严重者撤消其学生干部的职务。
四、学生会组织召开的会议无论大小,经主席与副主席商讨后,确定开会的时间和地点,交由政教处负责通知各部学生干部,各部成员须准时到场开会,两次迟到记一次缺;三次以上无故缺旷的学生干部撤消其学生会干部职务,并于通报批评。如学生干部有特殊情况,必须在会前事先通知主席或副主席,经批准方可准假。事后递交有关
事假或病假*。办公室必须做好每次会议的记录,会后进行备案和存档。
五、凡具有以下情况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直至撤销现任职务:
1、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和院团总支学生会制度。
2、在班级中表现极差,造成不良影响者;
3、工作敷衍草率,效率低下,考核不合格者;
4、其他违反大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者。
5、学生会内部人员之间不得谈恋爱。
上述纪律规章制度,学生会全体学生干部都必须严格遵守。每学期期末学生会将对工作成绩优异,严格遵守规章制度的学生干部进行评优,并将对违规违纪或被学生会除名的学生干部给予通报批评。该纪律规章制度自颁布时起生效,望生学生会全体成员严格遵守。
新泰市职业中专
2011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