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保局公开承诺书范本

写范文发表于:2020-09-03 04:35:08

为贯彻落实县委、县*“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创建群众满意机关”活动有关文件精神,加强政务公开,增强机关工作透明度,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现将我局对外服务的内容、程序、时限以及服务标准等事项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自觉接受广大群众监督。

一、实行限时审批,提高工作效率

劳保局公开承诺书范本

1、对职称评审、*福利审批、考核奖惩审批、转正定职审批、社会保险业务办理、劳动就业服务、人才交流服务等业务,经办人须马上审核相关手续和材料,能及时办理的立即办结,能当天办理的当天办结,确因客观原因需一定时间办理的,报经分管领导同意,最长时间不能超过一周,并向服务对象讲明原因,绝不允许无故拖延推诿。

2、劳动保障监察和劳动争议仲裁必须依照法定程序和时限办案。

二、文明热情服务,规范工作行为

服务对象到我局办理相关事项,实行首问责任制,由首问人指引服务对象到相关科室办理相关事项,首问人及经办人须做到文明礼貌、态度热情、服务周到,努力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服务。

三、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质量

1、密切联系群众,办事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做到全心全意为*服务。

2、履行服务承诺制,端正工作作风,不准摆架子,耍态度,对来办事的人员做到文明接待,耐心解答。

3、落实岗位责任制、否定报备制,严格按政策规定,符合条件的要积极办理,不拖、不卡、不刁难,不能办的,要讲明政策,耐心解释,不得置之不理。

4、实行一次*告知制,一次*告知办事人员办事相关业务应提供的资料及程序,方便群众办事,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工作态度。

5、不准接受服务对象的宴请和礼品、礼金,不准让服务对象报销本单位或个人的费用。

四、坚持阳光*作,接受社会监督

实行政务公开制度,到我局办理涉及有关收费项目事宜的,严格按照相关收费依据收费,绝不允许乱收取任何费用。

五、自觉严格守纪,勤政廉洁治业

严格执行失职追究制,对违反服务承诺规定,被服务对象举报投诉的有关科室或个人,经查实,按党纪、政纪和法律严肃处理。

 

第2篇:劳保局公开承诺书范本

为贯彻落实县委、县*“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创建群众满意机关”活动有关文件精神,加强政务公开,增强机关工作透明度,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现将我局对外服务的内容、程序、时限以及服务标准等事项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自觉接受广大群众监督。

一、实行限时审批,提高工作效率

1、对职称评审、*福利审批、考核奖惩审批、转正定职审批、社会保险业务办理、劳动就业服务、人才交流服务等业务,经办人须马上审核相关手续和材料,能及时办理的立即办结,能当天办理的当天办结,确因客观原因需一定时间办理的,报经分管领导同意,最长时间不能超过一周,并向服务对象讲明原因,绝不允许无故拖延推诿。

2、劳动保障监察和劳动争议仲裁必须依照法定程序和时限办案。

二、文明热情服务,规范工作行为

服务对象到我局办理相关事项,实行首问责任制,由首问人指引服务对象到相关科室办理相关事项,首问人及经办人须做到文明礼貌、态度热情、服务周到,努力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服务。

三、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质量

1、密切联系群众,办事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做到全心全意为*服务。

2、履行服务承诺制,端正工作作风,不准摆架子,耍态度,对来办事的人员做到文明接待,耐心解答。

3、落实岗位责任制、否定报备制,严格按政策规定,符合条件的要积极办理,不拖、不卡、不刁难,不能办的,要讲明政策,耐心解释,不得置之不理。

4、实行一次*告知制,一次*告知办事人员办事相关业务应提供的资料及程序,方便群众办事,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工作态度。

5、不准接受服务对象的宴请和礼品、礼金,不准让服务对象报销本单位或个人的费用。

四、坚持阳光*作,接受社会监督

实行政务公开制度,到我局办理涉及有关收费项目事宜的,严格按照相关收费依据收费,绝不允许乱收取任何费用。

五、自觉严格守纪,勤政廉洁治业

严格执行失职追究制,对违反服务承诺规定,被服务对象举报投诉的有关科室或个人,经查实,按党纪、政纪和法律严肃处理。

 

第3篇:司法局公开承诺书范本

**县司法局面对社会郑重承诺如下:

一、实行优质、规范服务。以良好的精神风貌服务群众,做到热情周到,依法办事,礼貌待人、效率优先,文明服务;严禁简单粗暴的工作方法,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现象。

二、完善政务公开制。规范律师、公*、基层法律服务、司法鉴定等管理对象的执法行为,公开办事条件和程序,公示人员职责和纪律,公开服务承诺,公开办事结果,公布收费依据和标准。

三、实行首问责任制、一次*告知制。首问责任人对前来办事人做到热情接待、引见到位、负责到底。当事人办理有关事务因手续或材料不完备需退回补正的,工作人员应说明理由,并一次*告知需补充的材料和手续。经办人员对不予受理、核准的事项,应明确告知当事人,并登记备案。经办人员对不予办理的重大事项或疑难问题,应说明理由,呈报分管领导,并3个工作日内答复。

四、实行限时办结制。在提供材料齐全的前提下和法定条件下,律师、公*、基层法律服务、司法鉴定、法律援助等管理工作,实行简化程序、缩短办事时限、限时办结制。

五、廉洁勤政服务。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五条禁令,遵守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做到忠于职守,廉洁勤政,依法行政,文明管理,高效服务。

六、责任领导补救制。当有关工作人员工作不到位时,由分管领导采取措施予以补救,并及时予以办理。

七、责任追究制。当事人投诉办事人员违背承诺的,经调查属实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效能责任追究。

八、健全监督举报机制。欢迎社会各界对律师、公*、基层法律服务、司法鉴定领域内违法、违规执业的机构和人员进行举报,一经查实,将追究其法律、纪律责任,并将处理结果向举报人反馈。

欢迎社会各界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县司法局监督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