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委员会成员该拿*吗

写范文发表于:2019-03-26 21:31:19

话题:业主委员会成员是否该有报酬?

推荐回答:业主委员会成员是该有补助或补贴的,但不享有*。 业委会成员是由广大业主推选出来,受广大业主委托代全体业主管理一些公共事务的业主,但业委会成员没有与业主大会或物管公司确立劳动关系(雇佣关系),因此谈不上发*的问题。 业委会成员毕...

业主委员会成员该拿*吗

话题:住宅小区中,业主委员会委员应不应该领取月薪?有...

推荐回答:业主委员会从法律上说应当是公益*组织,委员是否能拿到报酬、拿多少报酬,关键看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具体规定,以及当事人与业委会有无明确约定。如与业委会没有明确约定,由于业委会作为义务主体尚未在法律上明确,想拿到补贴很难。 《物业管理条...

话题:业委会委员有收入吗有好处吗

推荐回答:业主委员会,是指由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代表组成,代表业主的利益,向社会各方反映业主意愿和要求,并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管理运作的一个民间*组织。 业主委员会,是指由业主选举产生,是业主行使共同管理权的一种特殊形式。 一般情况下,业主委员...

话题:业主委员会*吗

推荐回答:业主委员会没有**是工钱的一种类型,即员工的薪资,是固定工作关系里的员工所得的薪酬,是雇主或者法定用人单位依据法律规定、或行业规定、或根据与员工之间的约定,以货币形式对员工的劳动所支付的报酬。是劳务报酬(劳酬)中的一种主...

话题:业委会有必要领*吗

推荐回答:事儿是好事儿,业委会被鼓励了,也反映了业委会*化的趋势,但总有点“自己给自己发*”的感觉。我年纪轻还没当业主,但也有替朋友当业主的经历,我觉得业委会只是一个有威信、有地位的自治组织,没必要去领那一份*,领了**质就变了。 ...

话题:业主委员会成员*吗,业主委员会费用哪里来

推荐回答:您好!业主委员会成员没有*。业主委员会费用由小区物业管理公司支付。谢谢阅读!

话题:业主委员会*吗

推荐回答:业委会成员有无*需要业主大会决定,一般应该在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中明确规定,业主大会通过生效。业主大会也可以专门对此作出决定! 建议业委会应该有必要的经费和津贴,并且建议业委会活动经费和津贴或*在物业服务费中提取,提取比例根据经...

话题:现在每个新小区里都有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吗?业主委...

推荐回答:那就不一定了,要看开发商前期有没有选择物业,而业委会是要业主自发成立的,一定要是小区内的业主才有资格成为业委会成员,业委会都是义务的!!!

话题:发个争议话题讨论:业委会委员该不该拿*

推荐回答:《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建房(2009)274号第三章第四十二条: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经费由全体业主承担。*经费可以由业主分摊,也可以从物业共有部分经营所得收益中列支。工作经费的收支情况,应当定期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接...

话题:业主委员会成员*没有

推荐回答:应该是没有*的,但实际上许多小区的业委会成员都会有收益,资金来源于物业公司的广告费分成。这些分成按说应该是全体业所有的,用于设备、道路的维护等,但有私心的业委会成员将其私吞了。

 

第2篇:业主委员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组织名称、地址

名称:

地址:

所辖区域范围:

第二条*质和宗旨

业主委员会是本物业管理区域范围内代表全体业主对物业实施自治管理的组织。由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是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对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负责。其宗旨是:

代表和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保障物业的合理、安全使用,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创造整洁、安全、舒适的居住环境。

第三条委员会自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登记之日起成立,并接受其监督与指导。

第四条本章程所称业主,是指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各类住宅的非住宅房屋及其他各类物业和产权所有人。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五条第一届业主委员会由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开发建设单位,在街道办事处配合下组织业主召开第一次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以前建成的各类房屋或住宅区(包括公有住房出售后的住宅区),按物业管理区域,由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开发建设单位或原产权单位,在街道办事处配合下组织业主召开第一次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业主委员会选举产生后,15日内持成立业主委员会登记申请书、委员会成员名单和委员会章程到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第六条业主大会由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全体业主参加,业主人数较多的,应当按栋或单元推选业主代表,组成本物业管理区域的业主代表大会。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必须有半数以上的业主(业主代表)出席才能举行,业主可以委托其代理人出席大会。

产权*质单一的写字楼、商场、大厦、居住区、工业区等,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由业主自行产生。

第七条第一次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按下列程序召开:

1。由大会筹备组介绍大会筹备情况;

2。由大会筹备组介绍业主委员会候选人情况;

3。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的成员投票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成员。

第八条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业主委员会负责在会议召开7日之前将大会召开日期和内容送达每位业主(业主代表)。

经10%以上业主(业主代表)提议,委员会应在接到提议后15天内,就其提议的内容召开临时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大会对提出的议案已作出决定的,业主(业主代表)在半年内不得以同一内容再提议召开临时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

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应按栋或按业主人数的一定比例邀请非业主的房屋使用人列席会议。

第九条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的决定,由出席会议的业主(业主代表)投票表决,过半数以上通过。

第十条委员会设委员名(根据实际情况设定,不得少于5人),其中主任一名,副主任名。主任、副主任在全体委员会中选举产生。

第十一条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委员可连选连任。

根据工作需要,委员会聘任专职或兼职执行秘书一名,负责处理委员会日常事务;街道办事处、*派出所等有关部门也可以参加委员会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委员会权利

1。召集和主持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

2。制定委员会章程,代表业主、使用人,维护其合法权益;

3。在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组织或指导下,采取公开招标或其他方式,选聘或者解聘物业管理企业,与物业管理企业订立、变更或者解除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4。审定物业管理企业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年度财务预决算、住宅配套工程和重大的维修项目计划;

5。负责维修基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

6。监督公共建筑、公共设施的合理使用;

7。组织换届改选业主委员会;

8。提出修订业主公约、委员会章程的议案;

9。监督、检查各项管理工作的实施情况及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10。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和权利。

第十三条委员会义务

1。向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2。执行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决定;

3。接受业主和使用人的监督;

4。听取业主和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服务活动;

5。协助物业管理企业落实各项管理工作,协助物业管理企业收缴物业管理的有关费用;

6。涉及全体业主利益的有关事项决定,应书面或口头通告,也可张贴公布。其中重大事项,必须经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通过;

7。建立业主委员会档案制度;

8。自觉接受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及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物业所在地**的监督指导;

9。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文件,不得违反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的决定,不得损害公共利益。

第十四条经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同意,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执行秘书可获得适当津贴。

1。主任:

2。副主任:

3。执行秘书:

第十五条委员会会议每月召开一次,由主任召集、主持,主任因故缺席时,由副主任主持。有三分之一以上的委员会提议或主任、副主任认为有必要时,可召开特别会议。

第十六条委员会召集人应在会议召开7日之前将会议召开日期和内容送达每位委员。如会议讨论重大事项,可以邀请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街道办事处、派出所等)、物业管理单位的人员和非业主使用人代表参加会议,但上述人员没有表决权。

当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有三分之一以上为出租时,必须聘请承租人代表列席委员会会议,但没有表决权。

第十七条委员会决定问题,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第*条委员会会议必须做好记录,并由会议主持人签署后存档。涉及重大问题应由与会全体委员签署。

第三章委员

第十九条业主委员会委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是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

2。能够遵守物业管理法规、规章、规范*文件和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会章程;

3。有一定组织能力和必要工作时间,能够较好履行业主委员会成员职责;

4。品行端正无劣迹;

5。热心公益事业。

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担任委员会委员,已担任的须停任,并由下次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确认:

1。已不是本物业管理区域的业主;

2。无故缺席委员会会议连续3次以上;

3。因健康原因丧失履行职责的能力;

4。有违法犯罪行为被司法部门认定的;

5。其他原因不适宜担任委员的。

第二十一条委员停任时,必须在停任半个月内将由其管理、保存的委员会各种资料和财物移交给委员会。

第二十二条委员会委员缺额时,应在下一次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召开时予以补选;缺额人数较多时,可召开临时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予以补选。

第二十三条业主委员会主任的职责

1。负责召开业主委员会会议;

2。负责召开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

3。代表业主委员会对外签约或签署文件;

4。核定维修基金帐目;

5。经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或业主委员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四条委员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参加委员会组织的有关活动;

(2)参与委员会有关事项的决策;

(3)具有对委员会的建议和批评权。

2。义务

(1)遵守本会章程;

(2)执行本会的决议,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3)参加本会组织的会议、活动和公益事业;

(4)向本会的工作提供有关资料和建议。

第二十五条业主委员会主任每届期满必须进行一次财务审计和工作述职报告;离任时应进行离任审计,发现问题应及时纠正和查处。

第四章经费

第二十六条委员会经费由费用中支出。

第二十七条委员会的经费开支包括: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和委员会会议;有关人员津贴;必要的日常办公等费用。经费收支帐目由物业管理公司负责管理,每季度向委员会汇报,每年度向业主公布。

第五章附则

第二*条本章程或本章程的修订经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通过后生效,本章程未尽事项由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补充。

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通过的有关本章程的决定都是本章程的组成部分。

第二十九条业主委员会制定和修订后的章程,应报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3篇:园业主委员会工作总结

尊敬的**园全体产权人:

本人作为业委会第二期轮值执行主任的任期届满,特向大家汇报朝阳园业主委员会20nn年7月20日--10月20日的工作情况,

一、积极筹备并圆满结束了对**园业主第二届业主大会书面征求意见函发放及回收的各项工作

1、与物业管理处针对<**园物业管理临时委托服务协议>中的物业费价格问题进行多轮谈判,最终就此问题达成一致共识,*新<**园物业管理临时委托服务协议>供园区业主进行表决。

2、顺利召开朝阳园第二届业主大会,提出四项决议案:<**园物业管理临时委托服务协议>、<关于实施**园延长低温供暖方案的决议案>、<关于实施**园楼宇、*门禁安保系统改造方案的决议案>、<关于继续保留**园*信息栏的决议案>面向园区全体业主投票表决。

3、顺利完成**园业主大会书面征求意见函的发放及回收工作,严格按照**园业主大会书面征求意见的办法,邀请居委会业主志愿者监督委员会等人员共同参与统计投票结果并对整个过程进行监督,在对书面意见函的回收情况进行了缜密的统计后,已将统计结果公告园区业主。

二、与物业针对园区业主关心的事宜进行充分的讨论,主要有:

1、关于取消班车问题与物业进行多次开会讨论,业委会要求物业管理处把在部分班车暂时停运期间因此所节省的费用单独列支,并且将运营车辆的预算费用列明,并多次向物业声明保持原有服务品质不变的明确态度。

2、底商与物业的租赁合同将于年底陆续到期,督促物业尽快*底商管理方案,对园区底商的经营行为进行规范管理。

3、随着<**园物业管理临时委托服务协议>的表决通过,*管理方案的修改成为当务之急,业委会建议物业按照新委托服务协议的要求修改*管理方案,并加强该方案的执行力度,让*在合理有效使用的基础上,成为大家休闲*的中心。

三、其他工作情况

1、进一步完善业委会工作结构,按照各项工作分别由委员专人负责并交由委员讨论执行的原则开展。 本季度共收到业主到业委会来访反映情况约32件,其他通过电话咨询沟通等若干件,对业主提出的各项问题,业委会都热情接待并耐心解释,在每周的例会上均及时向物业反映业主投诉信息,督促物业尽快给业主答复并解决。

2、建立了业主参加会议制度业主投诉登记制度业委会会议议题表决制度等

3、针对业主对绿化、卫生、养犬等方面投诉较多的问题,重点进行监督,主要协调解决以下问题:

3。1园区绿化:就园区目前绿化工作的基本情况及存在的问题,约请物业分管绿化工作的主任、外包公司负责园区绿化工作的负责人座谈,大家就园区绿化工作的诸多问题作了充分的讨论。

3。2园区卫生:在此期间物业将**园保洁外包的两个保洁公司调整为一家公司,调整后分别与被调整离开及留下的保洁公司负责人沟通,了解园区保洁工作具体情况与问题。

3。3园区规划:

3。3。1就关于篮球场后面的围墙拆除后移篮球场议题与物业沟通。鉴于此事关键在于根据朝阳园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中6-4-5条的规定,改建、重建建筑物及附属设施需全体业主表决并双过半方可,此议题可通过下次表决解决。

3。3。2关于园区南侧围墙外扩一事,开发商已出示建委通过的图纸,朝阳园一、二期的规划线与现有围墙相符。

3。4园区养犬:由于正值奥运,本时段此工作基本搁置,但业主投诉极多,此问题已成为影响园区*的主要问题。

四、本季度业委会办公费用支出情况汇报

1。召开第二届业主大会印制书面意见函1600份 3600元

2。业主投票快递费 130元

3。领办公用品:a4复印纸2包 47元

磁珠30个 1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