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会考出来后,成为事务所合伙人的几率大吗

写范文发表于:2018-11-15 20:42:05

话题:注册会计师证考出来就业情景怎么样

推荐回答:注册会计师的薪资一般是事务所的底薪+相关的业务提成。一般事务所的底薪为该地区的平均*水平(很普通的水平)注册会计师主要依靠的是相关的业务提成,现在各事务所的提成比率也不经相同,从10+%到20+%另外每个注册会计师每年接手的业务的总量,...

话题:进了四大会计事务所,考过了cpa,以后就一定能当合...

推荐回答:进四大,考过注册会计师,不必然能当合伙人。还需要达到四大所的其他条件,并且是逐步走向更高级的职位。越往上,越不好走。

话题:甲乙*三个注会各出资100万设立a会计师事务所,甲...

问:企业全部财产600万,*说600万还了,剩下的400万由甲乙承担,*无需承...

推荐回答:关于推动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采用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的暂行规定 第二条 采用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的会计师事务所,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

话题:注册会计师入职途径

问:想在毕业的时候考注册会计师,但是应该不是一毕业就能当吧,前期是不是...

推荐回答:注册会计师可以先去事务所从审计助理开始做起,然后是审计员,审计负责人,项目经理,合伙人。 去会计师事务所可以通过校招或者社会招聘。 生取得全科合格证书后,有两种从业去向:一是进入会计师事务所,有两年审计工作经验后可申报转为注册会...

话题:在会计师事务所里打工的注册会计师最后能成为合伙...

推荐回答:【成为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的标准和条件】 (一)持有中华*共和国注册会计师证书(以下简称“注册会计师证书”); (二)在事务所专职执业; (三)符合《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第九条规定,且年龄不超过65周岁; (四)自最近一次...

话题:甲、乙、*三个注册会计师各出资100万元,设立a会...

推荐回答:问题没完,解决什么

话题: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或股东应当具有取得注册会计...

问:这题为什么错啊,请各位老师给指点一下!!!谢谢

推荐回答:这句话是错误的,应该是最近连续五年。 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或者股东,应当具备的下列条件: 第一,持有中华*共和国注册会计师证 第二,在会计师事务所专职执业 第三,成为合伙人或者股东前三年内没有因为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第四,有取得...

话题:工科女,29,想转行会计,cpa考出来到底对找工作啥...

推荐回答:除非去会计师事务所,进企业你没有经验得从头开始做。但是会计师事务所经常出差,估计你接受不了,还有注会不是一二年就能够轻松考出来的

话题:在会计师事务所里打工的注册会计师如何才能一步步...

推荐回答:...我建议你是去学习一下如何运作注册和收费过程,看看就会的东西,你是会计要学会做各种各样的帐这些基本要会,客户要自己累计好做这个的主要就是要有客户,不要想着合伙人,熟了自己去单干就是。你有客户就是经理别傻傻的为一个公司干死,谁不...

话题:如何成为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

推荐回答:具体有以下几个条件:①有中华*共和国注册会计师证书,②在会计师事务所专职执业;③成为合伙人或者股东前3年内没有因为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④有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后最近连续5年在会计师事务所从事下列审计业务的经历,其中在境内会计师事务...

 

第2篇:CPA备考:为什么去事务所有利于考注会

有不少考生已经是第二年备考注册会计师了,有的考生第一年考取了几门之后会纠结要不要去事务所工作,也担心事务所的工作会耽误自己考试,那么真相是怎样的呢?其实在会计事务所工作对注会考试是有好处的,体现在以下这些方面。

一、实*助理解

在事务所工作,也就是会计、审计的第一线,所有学到的知识都会运用到实际*作中,有利于对知识的理解记忆。比如对于初学注会的考生来说,会计科目和注会会计、审计的逻辑其实不好理解,但如果和实*结合起来,在日常工作中接触公司账目、报表,会逐渐熟悉,理解其内在含义。就像化学实验一样,有了情景支持,理解和记忆更加高效。

二、学习氛围好

一般在事务所工作,周围的同事都在考试,大家可以一起备考学习,有不明白的可以咨询同事。这种氛围会带着考生往前,也更有学习的动力,当自己稍有懈怠,看到其他人还在继续学习,也会被带动起来。人做事还是需要一点压力的,紧迫感会挖掘潜力,会计事务所就要这样的紧张氛围。

三、锻炼能力

除了少部分考生,大多数考生考取注册会计师,是为了以后可以从事审计类工作,那么最终是要落到实*上的。如果等拿到注会证书才开始进入审计行业,是比较浪费时间的,完全可以选择在第二年或者第三年,注会大头已经拿下时进入事务所积累经验。不管以后要不要继续在事务所发展,在会计师事务所的实*经验都会让注会证书更加有价值。注册会计师证书只是一个行业通行证、敲门砖,要在这个行业发展、前进,靠的还是过硬的实力,而事务所正是一个锻炼实力的地方。

四、发展广阔

有很多企事业单位也设有会计、审计岗位,但一般涉及的面比较窄,不如事务所接触范围广,对于注会考试的支持程度相对小一些,而且就未来的发展而言,事务所也更有潜力。对于CPA来说,所做的事情越宏观发展前景越好,薪水自然也会更高。在事务所工作也是一次开阔眼界的机会。

如果是第一年考试,可以考虑看看以后通过了科目,进入事务所工作;如果已经是第二年、第三年,需要着重思考下未来的职业发展,有了好的职业规划,才能更好地经营未来的人生。CPA只是起点,未来还很长,共勉!

 

第3篇:律师事务所合伙协议书

根据相关法律之规定,本着平等合作的原则,经协议人充分协商,决定共同开办合伙律师事务所,订立协议如下。

第一条律师事务所名称:四川江洋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

第二条合伙人:xxx,*号:xxx,*号:xxx,*号:xxx,*号:xxx,*号:

第三条条本所开办资金万元,合伙人出资为:xx万元x%;xxx万元x%;xxx万元x%;xxx万元x%;xxx万元x%;

第四条合伙人的权利、义务。

(一)合伙人享有下列权利:

1.参加合伙人会议,行使表决权;

2.推选或者被推选为本所主任;

3.提请修改合伙协议、本所章程和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4.监督合伙人会议决议的执行,监督本所的执业活动和内部管理活动;

5.依照合伙人协议的约定退出合伙;

6.依合伙协议对本所财产拥有所有权和收益分配权。

(二)合伙人承担以下义务:

1.依照合伙协议履行相关职责;

2.遵守合伙协议、本所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

3.执行合伙人会议决议;

4.对本所聘用律师进行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对其执业活动实施检查和监督;

5.对本所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6.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义务。

第四条本所设立合伙人会议制度。合伙人会议是本所的最高议事决策机构,议事方式除本协议特别规定外,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第五条本所设立主任1名,副主任1名,由合伙人会议选举产生,任期为三年,可连选连任。主任对外代表本所,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

第六条合伙人会议主要职权为:

(一)制定本所的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二)选举本所主任和副主任人选;

(三)审议本所的年度财务报告、结算报告、收益分*案及重大开支事项;

(四)决定合伙人的入伙;

(五)决定合伙人的退伙、强制退伙及财产处置;

(六)修改合伙协议;

(七)决定本所的变更、终止;

(八)决定合伙人会议认为必须由其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合伙人会议为每月召开一次,召开时间为每月上旬。经2名合伙人或主任提议,可召开合伙人临时会议,讨论决定某一具体事项。

合伙人会议由主任召集并主持。

主任合伙人应当在已定合伙人会议日期三日前通知全体合伙人,并说明会议主要议题。合伙人会议应当指定专人负责记录,与会合伙人应当对议定事项记录上签字,由全体合伙人指定某合伙人负责保管,以备查阅。

第八条合伙人会议审议、通过决议按以下规则进行:

(一)第六条(一)、(三)、(四)、(五)、(六)、(七)项由与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方可生效;

(二)第六条所列(二))、(八)由与会合伙人半数以上同意方可生效;

第九条本所日常事务,由全体合伙人分工协作,具体分工由合伙人会议议定。

第十条本所建立一套完整的内部管理制度,包括人员管理、业务学习培训、财务管理、统一收案收费、职业道德教育、服务质量监督、重大案件集体研究、利益冲突审查、年度总结考核、执业过错责任追究、业务档案归档等制度。

第十一条 收入分配采取合伙人实行收入提成制,具体标准为:

第十二条本所设立合伙人公积基金,公积金按年提取,本所年度收益为盈利时,按照利润总额的5%提取,本所年度收益为亏损时,不提取,公积金的使用由合伙人会议讨论决定。公积金提取总额满50万元后,不再提取。该项基金在合伙人退伙、事务所分立、解散时,作为事务所的财产,由全体合伙人平均享有和分配。

第十三条 可分配利润和亏损承担。

(一)本所年度收益为盈利时,在提取各项公积金后,积余部分为可分配利润,由全体合伙人按出资分配,如出现亏损,则由全体合伙人按出资比例分担。

(二)如本所的亏损是由某一合伙人过错所致,责任人首先应承担亏损,不足部分由其他合伙人平均分摊,分摊后的合伙人对有过错合伙人享有追偿权。如亏损系本所某一律师过错所致,先由本所承担支付责任,本所对该过错律师享有追偿权。

第十四条 合伙人对本所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十五条 根据本所的发展需要,可吸收律师或其他人员入伙,其他人员可以采用隐名合伙的形式入伙。新入伙成员,需经一名合伙人推荐,并由合伙人会议讨论决定,并与新合伙人签订书面协议。

第十六条合伙人退伙。

(一)经全体合伙人平等协商,以上五名合伙人签订合伙协议后三年内不得提出退伙,如擅自退伙,则视为自愿放弃在本所的所有权利。三年后合伙人要求退伙,须提前三个月向合伙人会议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合伙人会议决议。

(二)合伙人退伙时应对合伙期间尚未了结的工作、占用的财物、债权债务及应说明的其他问题作详细书面报告,并按合伙人会议的决议办理移交和清偿手续。

(三)合伙人退伙时,按下列原则处理合伙财产:

1.退伙时一律按合伙人会议确认的其所占财产份额的85%进行结算,但在本所工作满十年,或达到退休年龄的,按所占财产份额的100%结算;

2.以*币现金形式或其他方式进行结算;

3.合伙人退伙,不参加当年度本所剩余利润的分配。

如退伙人不按合伙人会议的决议有关移交、清偿手续的,则合伙人会议有权视情况扣留其相应的财产。

第十七条对合伙人的处理。

(一)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人会议通过和制定的各项决议和规章制度,严重影响本所工作、管理秩序,给本所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名誉损害的,合伙人会议有权视情节轻重对其作出谴责、劝其退伙直到除名的处理。

上述处理并不影响其应承担的有关经济赔偿责任。

(二)如某一位合伙人的职业道德、工作作风、品德*守恶劣,致使其他合伙人认为无法与其共事的,合伙人会议应当对该合伙人进行信任表决,除该合伙人以外的与会合伙人及出具书面意见的合伙人如有持有90%及以上表决权确定不信任该合伙人时,合伙人会议即作出劝其退伙的决议,合伙人会议无须对该合伙人的行为举证,但在表决前允许该合伙人申辩。

(三)当合伙人会议作出“劝其退伙”决议时,该合伙人应在15天内向合伙人会议提出退伙的书面申请,并按退伙的有关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和获取应得的财产。如超过15天不向合伙人会议提出退伙书面申请的,则合伙人会议有权对其作出除名的决定。

(四)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如遇到自己被合伙人会议除名的,保证不以任何形式(包括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和理由提出反对意见,并:

1.按除名时合伙人会议所确认的其所占财产份额的70%进行核算;

2.均以*币现金或其他方式进行结算;

第*条本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而解散:

(一)本所合伙人已不足三人,且在三个月内未能补足的;

(二)合伙协议中约定的终止事由出现的;

(三)合伙人会议决定解散的;

(四)被依法吊销执业许可证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应予解散的其它情形。

第十九条本所解散时,应当在15内成立清算机构,清算机构由全体合伙人组成。清算机构应当清理本所的财产,编制财务清算报表和财产清单,处理未了结的事务。

第二十条本所合伙人因退伙、被除名、对合伙财产的分割等事项发生争议,首先应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再通过市、省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调解,本所及律师应尊重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的调解意见或裁决,并自觉履行相关义务。

第二十一条合伙人违反本协议应当承担的责任(由合伙人商定,具体条款列入本协议)。

第二十二条本协议一式五份,合伙人签字生效,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合伙人会议另行议定,合伙人会议的决议与本协议具有共同的效力。

合伙人签名: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