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谁有环评公司内部管理制度职责汇编

写范文发表于:2016-12-19 20:0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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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篇:公司档案管理制度汇编

制度是个社会的游戏规则,更规范的讲,它们是为人们的相互关系而人为设定的一些制约。为此,我们一般要求大家共同遵守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来提高办事效率,才设定一些制度。下面是我们应届毕业生求职网提供的制度文章供您参考:

一、文件材料的归档要求:

1.公司在筹备、成立、经营、管理及产权变动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均列入归档范围。

2.公司各部门负责归档文件材料的收集和整理,并定期交档案室集中管理,任何人不得拒绝归档。

3归档文件材料必须齐全、完整、准确、系统、签署完备。

4.归档文件材料必须准确地反映企业生产、科研、基建和经营管理等各项活动的真实内容和历史面貌。

5.归档文件材料必须层次分明,符合其形成规律,保持同一案卷内文件材料的有机联系。

6.归档的文件材料主要包括纸质、光盘、磁带、照片及底片、胶片、实物等各种载体形式。

7.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为正本,本企业编制的文件应附发文底稿。

8.归档的具有永久、长期保存价值的电子文件应有相应的纸质文件材料一并归档保存。

9.非纸质文件材料应与其文字说明一并归档。

10.外文(或少数民族文字)材料若有汉译文的应与汉译文一并归档,无译文的要译出标题后归档。

11.为便于保管和利用,归档的文件材料用的纸张必须优良,纸面清洁,书写文件材料应用碳素墨水或蓝黑墨水,禁用圆珠笔、铅笔、红墨水、纯蓝墨水及复写纸等不牢固的书写材料。书写工整、图像、字迹清晰。

二、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参照企业档案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表)

三、归档时间:

1.管理*文件材料一般应在办理完毕后的第二年第1季度连同收发簿一同移交档案室归档。

2.凡专项工程、专题项目、科研课题等由发生部门将文件材料整理后经部门领导及项目负责人审定后向档案室移交归档。周期长的可分阶段、单项归档。

3.外购设备仪器或引进项目的文件材料在开箱验收或接收后即时登记,安装调试后归档。

4.工程项目在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接收归档。

5.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由财务部及有关部门保存一年,在下一年的第一季度内向档案室移交归档。

6.电子文件逻辑归档实时进行,物理归档应与纸质文件归档时间一致。

7.荣誉档案由行政部收集整理后于次年统一归档。

8.声像档案在每次活动结束后整理归档。

9.相关会议(技术会议、专题会议、年度工作会议),在会议结束后归档。

10.外出、出差考察材料由当事人在回来后一个月内整理归档。

11.变更、修改、补充的文件材料随进归档。

12.公司内部机构变动和职工调动、离岗时留在部门或个人手中的文件材料随时归档。

13公司产权变动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随时归档。

二、档案查(借)阅制度

档案借阅是档案室的日常业务工作,是档案更好地为生产提供利用服务的基本形式,为做好档案管理工作,特制订如下制度:

1.凡本公司有关人员,因工作需要借阅档案者,一般只允许在档案室阅档室查阅。查阅内容根据档案密级程度,取得相关领导签字,同时做登记。

2.本公司有关人员如有实际情况必须借出者,须办理相关手续,超过两天以上归还者,须经领导批准签字。但要如期归还。

3.借阅档案者应爱护档案,确保档案的完整*,不得擅自涂改、勾画、剪裁、抽取、拆散或损毁。借阅档案交还时,须当面查看清楚,如发现遗失或损坏,应及时反映给主管领导。

4.外单位借阅档案者,须持单位介绍信,且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借阅,只限在本室查阅,一律不外借,且抄摘内容也须经总理同意审核后方能带出。

5.凡属不成熟的现行技术资料及保密文件一律不外借。

三、档案的保密制度

1.凡属密级档案,必须正确地标明密级,并妥善存放。

2.非综合档案室人员不得随便进入档案库房,库房门窗及箱柜应随关锁。

3.全体职工对密级档案、文件、资料均须严格执行企业保密规定,不失密。否则应追究责任。

4.凡查阅密级档案,均须办理审批和借阅手续,一般只允许在阅档室查阅,不得带出或复制,确属需要者须办理相关手续。

5.查阅人员对档案内容承担保密义务,违反规定造成后果者必须追究责任。

6.档案人员要忠于职守,认真执行各项保密制度。

7.定期对保密档案保管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四、档案库房管理制度

一、档案入库检查:

1档案出入库房要清点、登记。定期对库藏档案进行清理、核对,做到账、物相符。对破损或载体变质的档案,及时进行修补和复制。

2.入库底图应批边分类装袋,照片、磁带等声像档案应存放入专用档案盒(袋)内。

3.定期对档案保管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做好记录,发现问题要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保证档案的安全。

二、档案库房管理:

1.档案库房未经许可,外来人员不得擅自进入。

2.档案柜、卷排列科学、合理、整齐、美观,便于调卷。

3.库房门窗须安装窗帘,库房内采用白炽灯且照度不超过100勒克期。

4.避免光线直射档案,更不能在烈日下曝晒档案。防止有害生物对档案的危害。

5.库房内应有空气调节和温湿度计等设施,及时做好温湿度记录,温度应控制在14度——24度,相对湿度控制在45——60%。

6.库内及库外应科学地安设温湿度记录仪表,库房应专门安装空调设备。

7.库房必须配备适合档案用的消防器材并禁止吸烟,定期检查,杜绝一切发生火灾的可能。

8.档案库房要做到八防:防火、防盗、防光、防有害气体、防潮、防湿、防虫、防尘。

9.对库藏档案应经常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予以处理。

10.每年9月定期对库藏档案进行一次抽样检查,掌握档案管理情况,为科学管理积累资料。

五、档案鉴定、销毁制度

1.根据《档案法》及《江苏省档案管理条例》中的相关规定,编制本企业的档案保管期限表。其中会计档案见会计档案保存期限表。

2.保管期限分永久、长期、短期三种。介于两种保管期限,保管期限从长。

4.档案通过鉴定,要求保管期准确,案卷质量达到规定标准。如果鉴定中发现档案不准确,不完整,应及时责成有关部门修改、补充。

5.销毁档案必须严格掌握,慎重从事。销毁前要造具清册、提出销毁报告、会同总工办核查、总经理审批。销毁档时要严格执行保密规定,由鉴定小组指定人员会同保密、保卫人员销毁或监销,防止失密。

档案销毁时要有二人以上监销,并在清册上签字

六、档案保管统计制度

一、档案库房须与办公室、阅档室分开,并有防火、防光、防潮、防虫防尘、防霉、防盗和防高温等“八防”设施,以确保档案的安全与完整。

二、档案库房严禁堆放食品和易燃易爆物,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

三、建立健全档案的接收、移交、库藏、保管、利用和鉴定销毁等统计台帐。

四、做好档案接收、移交、保管、鉴定、利用各档案构成情况的准确、及时、科学的统计工作。

七、综合档案室主任职责

一、认真学习《档案法》,深刻领会上级档案部门关于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和管理水平。

二、努力学习业务,钻研各类档案理论基础知识,充分掌握综合档案室库存档案的各种情况,做到心中有数,*作自如。

三、检查督促专、兼职档案人员的档案管理工作,对收集管理的文件材料和立卷归档的诸多环节应严格把关。

四、组织档案网络成员进行业务学习,交流档案管理经验与体会,开展档案工作的检查评比,不断促进档案工作的健康发展。

五、定期向分管领导汇报档案工作,争取领导支持,做好档案工作计划的制订和落实。

六、组织制定综合档案室档案管理工作目标和发展规划。

七、负责综合档案与各部门分公司的工作协调。

八、档案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一、认真学习贯彻执行《档案法》和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坚持以法治档,忠于职守,全心全意为本部门各项工作做好服务。

二、负责管理本部门的档案,做好各门类、各种载体档案的接收、收集、登记、整理、编目、保管、借阅。

三、积极做好档案的服务利用工作,编制必要的检索工具和参考资料,及时准确地提供利用。

四、做好档案的“八防”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工作,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扩大档案的借阅范围,不得泄露档案的保密内容。

六、负责对本部门档案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第3篇: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广西创新港湾工程有限公

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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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 1

第一条 释义 ······································································································ 1

第二条 目的 ······································································································ 1

第三条 范围 ······································································································ 2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 ······························································································· 2

第四条 执行董事 ······························································································· 2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 ···························································································· 2

第六条 审计员 ··································································································· 2

第七条 外部审计机构职责 ················································································· 3

第三章 内部审计的范围、依据 ················································································· 4

第八条 内部审计范围 ························································································ 4

第九条 审计依据 ······························································································· 4

第四章 内部审计内容 ······························································································· 4

第十条 财务活动及财务工作 ·············································································· 4 第十一条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 4 第十二条 经济业务活动 ····················································································· 5 第十三条 离职审计 ···························································································· 5 第十四条 其他交办审计事项 ·············································································· 5

第五章 内部审计工作程序 ························································································ 5

第十五条

第十六条

第十七条

第*条 公司年度内部审计计划 ······································································· 5 内部审计立项 ····················································································· 6 内部审计执行 ····················································································· 7 专项内部审计 ····················································································· 7 第十九条 内部审计报告 ····················································································· 8 第二十条 内部审计结果的处理 ·········································································· 9 第二十一条 内部审计档案管理 ·········································································· 9 第二十二条 重大经济事项监核 ········································································ 10

第六章 外部审计管理 ····························································································· 10

第七章 审计结果的评价与奖惩 ················································································11 附件:内部审计通知书····························································································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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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释义

公司的审计工作分为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

(1)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审计员在执行董事的直接领导下,依据国家法律法规、企业内部审计协会规范和公司有关规章制度,*行使审计职权,对公司各部门以及公司的业务经营各环节、财务系统和经济效益开展监督、稽核、评价工作,查明其真实*、正确*、合法*、合规*和有效*,提出意见和建议的一种专职经济监督活动。

内部审计工作直接对执行董事负责,审计员发表审计意见及审计决定,并向执行董事报告工作;同时将审计结论和有关决定通报经理层,以督促经理层改进工作。

(2)外部审计指由执行董事代表股东委托公司以外的会计师(审计)事务所或其他*机构,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收支等情况,以及特殊经济事项*进行检查,就其合法合规、客观公正等方面发表*审计意见和管理建议。

外部审计工作直接对执行董事和股东负责,由审计员配合工作,审计报告直接呈报执行董事。

第二条 目的

通过审计工作,实现以下目的:

(1)加强公司的经营管理和业务监督,严肃财经纪律;

(2)查错揭弊,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3)加强对公司各部门的监督与控制;

(4)确保有关规章制度的切实有效执行,改善经营管理;

(5)为执行董事的经营决策提供相对*、客观的资料。

第三条 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各部门。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

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由审计委员会和审计员组成。

第四条 执行董事

执行董事是审计工作的委托和最高决策机构。执行董事负责依据公司的规章制度,管理及决策要求,结合股东的具体利益要求等因素,委托公司内部或外部审计机构具体的审计监察事项;根据股东会授权,决定外部审计机构的聘请和改聘,审批审计结果和审计决定等。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为执行董事下设*委员会,是公司审计工作的最高管理机构。 构成:执行董事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成员包括外聘相关审计专家,总经理和审计员列席审计委员会的审计工作会议。

职责:

(1)确定年度内部审计工作重点,审议、批准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和公司年度内部审计计划;

(2)监督公司的审计制度执行及其实施;

(3)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4)组织协调和配合外部审计机构对公司的审计工作;

(5)组织公司本部各部门、项目部召开审计工作会议;

(6)审议核定内部审计报告和内部审计决定。

第六条 审计员

审计员为公司审计工作的具体执行者。

职责:

(1)制定公司审计监察制度、具体审计业务规范和年度审计计划;

(2)定期按审计计划对公司的各项经济业务、财务工作进行审计,发布审计通知书;

(3)依据审计监察制度要求,或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执行董事的委托,参与公司重大经济业务决策,监核决策过程;

(4)接受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执行董事的委托,对特殊经济事项等进行专项审计;

(5)出具审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并作出包括错弊纠正、责任人追究、程序制度修正等在内的审计决定,向总经理和执行董事汇报;

(6)根据审计结论和发现的问题,组织对公司管理人员和普通员工进行业务规范、制度规范等方面的培训;

(7) 对阻扰破坏审计工作及拒绝提供资料的人员,有权向执行董事提出建议,采取必要措施,追究其责任;

(8)协调外部审计工作;

(9)负责调查、处理公司内部各种涉及经济问题的检举信件;

(10) 对审计结果中反映出的重大问题,可先形成处理意见,然后提交审计委员会讨论解决。

第七条 外部审计机构职责

(1)有权要求被审部门及时提供计划、预(决)算、合同协议、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等文件资料;

(2)检查被审部门的凭证、帐簿、报表、资产、有关文件和资料;

(3)对有关事项进行调查,有权要求有关部门和个人提供*材料;

(4)编制审计报告,并提出改进建议;

(5)依法审计、坚持原则,客观公正;

(6)按程序开展审计工作,对审计事项严守秘密,对审计委员会负责;

(7)严守公司秘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公司情况。

第三章 内部审计的范围、依据

第八条 内部审计范围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经理、各职能部门;

2、各项目部;

3、执行董事认为需要检查的其他事项和人员。

第九条 审计依据

1、国家法律、法规、政策;

2、公司规章制度;

3、公司经营方针、计划、目标;

4、企业内部审计协会规范;

5、其他有关标准。

第四章 内部审计内容

第十条 财务活动及财务工作

主要包括:

(1)与财务收支有关的经济活动的规范*;

(2)财务预算的执行和决算情况;

(3)资产管理情况;

(4)经营成果、财务收支等财务信息的真实*、合法*、效益*;

(5)会计核算工作及财务管理工作的合规合法*,效率*;

(6)各项财务规程执行的正确*;

(7)各项业务活动的经济效益。

第十一条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主要包括:

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建立是否完善,严密;内部控制制度的体系执行是否有效;内部控制体系是否和预期要达到的目标一致。

第十二条 经济业务活动

主要包括:

(1)工程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立项,资金来源,以及预算、决算、竣工开工等;

(2)采购等重要经济合同、契约的签订;

(3)联营、合资、合作企业和项目投入资金、财产使用及其效果;

(4)对公司各项经济工作程序及方法应用成效进行检核;

(5)对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成效进行检核;

(6)对公司各项年度计划及年终考核完成情况进行检核。

第十三条 离职审计

主要包括:

部门经理以上岗位及关键业务岗位(如会计、出纳等)人员在职期间履行职责的情况和工作交接情况,执行任期内经济责任审计。

第十四条 其他交办审计事项

执行董事、总经理可提出专项审计事项委托。

第五章 内部审计工作程序

第十五条 公司年度内部审计计划

1、审计工作会议

审计委员会于年末召开年度审计工作会议,总结本年度内部审计工作,并根据执行董事经营指导思想,确定下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规划和内部审计工作重点,形成会议记录。

2、制定公司年度内部审计计划

审计员在年度审计会议的方针原则指导下,组织制定公司的<年度内部审计计划>,明确将进行重点审计的部门、下属公司以及重点审计的财务项目、业务项目、工程项目等;计划要求明确列示重点审计范围、预计审计时间、重点审计方案等内容。

3、公司年度内部审计计划的审批

审计员将<年度内部审计计划>报审计委员会审议批准,批准后的<年度内部审计计划>由审计员负责存档保管。

4、公司年度内部审计计划的调整修正

年度内由于经营环境、业务情况等因素的变化而需要调整审计计划的,由审计委员会直接通知审计员调整审计计划,或由审计员提请调整审计计划。调整计划的审批程序与计划制定环节相同。

第十六条 内部审计立项

1、内部审计实施方案

根据批准的<年度内部审计计划>,审计员按时间进度定期负责制定<内部审计实施方案>,包括审计对象及其责任人、内容、各项工作执行的时间表和人员配备,报审计委员会进行审计立项申请。

2、立项审批

审计委员会根据经营周期、工程进程等审议批准审计立项申请,对立项申请的批复要求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

3、实施方案归档

<内部审计实施方案>要求年度内连续编号,并注明既定审计项目的直接工作负责人,该方案留档为开口档案,即当该审计项目结束时,所有资料和文件相应按该审计项目归档。

4、审计通知书

审计项目立项后,审计员按方案规定的时间进度向审计对象负责人发布审计通知书,<内部审计通知书>由被审单位负责人签字后,统一由审计员归档。 第十七条 内部审计执行

1、内部审计前期准备

审计员根据<内部审计实施方案>与有关被审计单位协调,进行前期准备工作,包括资料准备、人员配合以及工作安排等。

2、内部审计培训

审计员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对被审单位有关人员就审计配合或资料提供情况予以培训。

3、内部审计*作的注意事项

由审计员专责对被审部门进行审计,包括财务审计、业务稽核等内容。

内部审计*作过程中对机密材料、业务中特定保密程序的接触要求审计员取得审计委员会的授权,取得书面形式的<授权书>,经审计委员会主任签字,并向被审单位出示。

内审过程的所有资料由审计员专责统一归档,任何人员不得擅自保留,对所有接触的业务、财务信息要求审计员对内对外严格保密,只能通过审计报告渠道单向汇报给执行董事和审计委员会;擅自泄漏经营信息的,则给予开除的处分,并将根据情节的严重*追究其法律责任。

审计员必须严格按审计方案的时间进度要求开展审计工作,不得擅自拖延审计时间,影响正常经营活动,由于被审单位配合不利或审计中发现新的问题需要扩大审计范围,而须延期审计时,需要及时上报执行董事,并报请审计委员会调整原审计实施方案;对审计延期的责任人,须上报审计委员会,在审计决定中统一作出处理决定。

第*条 专项内部审计

1、内部审计委托

由执行董事或公司总经理向审计委员会提出专项审计委托,出据<内部审计委托书>经审计委员会同意后,交审计部执行;<内部审计委托书>由审计员存档。

2、专项内部审计执行

专项内部审计须执行方案制定、立项和审计*作的程序,规范与第十六条一致。

第十九条 内部审计报告

1、审计报告草稿

审计现场调查完成后,审计员将根据现场审计具体情况整理审计工作底稿,并与被审计部门就初步结论进行沟通,被审计部门首先对事实和数据是否确切可提出补充意见,经审计员查明后修改或补充,对审计报告的法规依据、处理建议的内容也可以提出不同的看法,审计员可以采纳或维护报告结论。

审计员与被审计部门就初步结论沟通后,应根据初步审计结论形成审计报告草稿报执行董事。

2、审计报告定稿

执行董事指定审计委员会专人对审计员提交的审计报告草稿进行重点复核,对重大的会计、审计问题可与被审计单位负责人交换意见,交换的范围仅限于澄清事实而非对审计结论的讨论,如未发现审计报告草稿有不妥之处则要求审计员提交正式<内部审计报告>,复核人在复核中如发现事实未清或有其他不妥之处应责成审计员尽快予以落实,或补充工作程序。

审计报告的要求为:(1)、事实清楚;(2)、数据确实;(3)、依法有据;(4)、建议恰当。

3、审计报告报送

审计报告通过并签署意见后,<内部审计报告>报审计委员会,同时抄送总会计师和执行董事;

专项审计项目的<内部审计报告>还须有一份向审计委托方报送。

第二十条 内部审计结果的处理

1、内审结果沟通

审计委员会应审查审计报告是否符合<年度内部审计计划>及执行董事的要求,并召开审计工作会议,就审计报告结论及其所反映的重要问题通告被审单位负责人,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

2、内审申诉

如被审计单位对审计结果表示异议,可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内部审计申诉报告>,具体阐述对内审结论持有的异议和原因(包括对审计依据的置疑、对审计工作方法和程序的意见、客观因素的影响等)。

3、内审仲裁

审计委员会审议申诉报告,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召开由执行董事、总会计师、总经理、审计员、审计委托方、被审计单位参加的仲裁听证会。审计委员会应根据听证会结果决定是否直接指定人员对有关问题进行复审。

裁决不再进行复审,认定原内审报告结论的,内部审计程序结束;

裁决需要进行复审,不认定或不完全认定原审计报告结论的,须安排审计员对被审单位进行复审。

3、内审决定

审计委员会依据审计员的<内部审计报告>结论和相关处理建议,审议形成审计决定,包括对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和制度改进意见,呈报执行董事审议批准后,由审计委员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执行。

第二十一条 内部审计档案管理

1、内审资料归档

所有内部审计的过程资料和程序控制文件须以内部审计实施方案的编号为基本索引,审计员专责负责统一归档;对电子档案要求制作书面路径目录文档。

2、内审档案调用权限

原则上审计机构以外的人员一般情况下不得接触内审档案;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调阅内审档案,须书面请示,并获得审计委员会主任批准。

审计机构内有关人员对审计档案须按权限进行调档,按内审档案资料的类别制定档案的调用限制级别,一般限制级别的档案调用由执行董事秘书审批;特殊限制级别的档案调用最高权限审批人为审计委员会主任。

第二十二条 重大经济事项监核

1、重大经济事项监核范围和权限

审计员应依照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执行董事的要求,参与招标采购、重大金额日常经营事项、重大合同、投资立项、融资决策等重大经济事项的业务决策程序,监核决策过程,对决策程序及决策依据的合法、有效*发表意见;但审计员不得发表决策*意见。

2、重大经济事项监核意见呈报

重大经济事项监核的监核意见直接由审计员在相关决议文件上签署意见;并向审计委员会以<重大经济事项监核意见书>形式陈述详细意见;该意见书经审计委员会批示意见后由审计员存档。

3、意见处理

经审计委员会认定的监核意见,如确认该项业务决策程序或决策依据不符合公司有关规定,有损公司利益或涉嫌违法的,该决议不能生效。

第六章 外部审计管理

1、由审计委员会挑选合格的外部审计机构,报执行董事审议批准;

2、审计委员会制定外部审计工作计划,组织外部审计机构进行审计;

3、审计委员会向被审计部门发布<审计通知书>,说明审计内容、时间及其他准备工作事项和具体审计工作配合的要求;

4、外部审计机构实施审计。审计人员可采取审查凭证、账表、文件,检查现金、

实物,向有关单位和人员调查取证等措施。审计中应做好工作底稿,记录审计过程,各种旁证材料都应齐全,做好调查记录并有相关人员的签名盖章; 审计过程中审计员应予以工作配合和协调。

5、审计中如有争议,外部审计机构应如实向审计委员会反映,必须依法有据,

实事求是提出解决方法;

6、每项审计工作最迟不得超过现场工作结束后两星期提交审计报告;

7、审计报告的要求:(1)、事实清楚;(2)、数据确实;(3)、依法有据;(4)、建议恰当;

8、外部审计机构提出审计报告,作出审计结论及审计处理意见,提交给审计委

员会;

9、审计委员会审核审计报告,提出审计处理建议,上报执行董事裁定;

10、由执行董事下达审查处理决定。

11、复审。被审部门或个人自接到审查处理决定15天内,可向公司提出书面复

审申请,阐明对审计结论或处理意见的异议及依据,经审计委员会组织仲裁听证会,(具体程序内容参见第二十条相关规定)可要求外部审计机构复审;

12、每个审计报告及工作底稿附件等必须在一个月内整理装订成册,交审计员归

档备查。

第七章 审计结果的评价与奖惩

1、由审计委员会根据有关审计结果,在审计完成后两个星期内提出相应的评价建议和奖惩建议。

2、对于被审计单位中工作努力、业绩突出的人员,由审计委员会提出奖励建议,报执行董事批准后实行执行。

3、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被审部门和个人,根据情节轻重,由审计委员会提出各类处罚建议,报执行董事批准后执行:

(1)拒绝提供有关文件,凭证、账表、资料和*材料的,扣发 ;

(2)阻扰审计人员行使职权,抗拒、破坏监督检查的,扣发 ;

(3)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的,扣罚 元- 元的罚款;

(4)拒不执行审计结论和决定的,扣罚 元- 元的罚款;

(5)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一经发现则作开除处理;

(6)内部审计人员的工作失职或重大审计差错,扣罚 元- 元的罚款。

附件:内部审计通知书

内部审计通知书

内审[ ]字

签发:

______部/项目部: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批准,审计员将于近期内对你部门进行内部审计工作,具体审计时间和计划将在审计开始前一周通知,请在接到审计员通知的具体审计时间和计划后尽快完成准备工作并提前进行工作安排。

请各有关部门对审计工作予以协助。

审计员

年 月 日